很多上班族只知道春節、國慶、元旦、中秋、清明、五一、端午節是法定節假日,卻不知道還有幾種日子是可以不上班的,而單位也有意給忽略了。
1)婦女節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3月8日為婦女節,婦女放假半天。
2)青年節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5月4日為青年節,14週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這一規定沒有明確放假適用人群的年齡上限。
3)年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
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特別提醒:如果職工沒有申請過這個年假,而單位以此為由拒付3倍工資,沒關係,職工可以依法維權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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