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家岑嵐《再論文人字與文人書法》

再論文人字與文人書法

書法家岑嵐《再論文人字與文人書法》

寫字和書法,就一般人而言,都是一樣的,無非都是寫毛筆字。而對於有書法基本認識的人而言是不完全一樣的。首先,我們要知道,寫字是實用的,要求規範美觀正確即可;而書法是藝術的、審美的,他要求作者通過筆墨表達,賦予漢字審美觀照,向審美主體傳達美的感受。也就是說書法是寫字,但寫字不一定能成為書法。故此,文人字不一定是文人書法。

書法家岑嵐《再論文人字與文人書法》

要討論文人字和文人書法,我們必須來進一步釐清書法的概念。愚以為,書法是書寫者以漢字為載體,藉助筆墨紙等表現工具,通過對傳統書法經典的理解、借鑑及技法錘鍊,以高質量的線條運動,表達自我審美趣味、思想情感、人生閱歷、人生態度、人格情操、文化素養、人文精神的一門綜合性藝術。這個概念裡面有幾個關鍵點:一是書法必須是寫漢字,二是書法必須藉助毛筆、墨、紙等文房,三是必須建立在傳統書法經典學習的基礎之上,四是要全面反應作者審美觀和綜合素養(主體意志和精神境界),四者缺一不可,否則就只能算寫字。這樣就讓我們很清晰地理解文人字和文人書法了。

書法家岑嵐《再論文人字與文人書法》

在古代直到民國時期,“書”作為“六藝”之一,毛筆書寫是人們生存必不可少的基本技能,尤其是文人士大夫更是如此。他們從小就受到嚴格的基本功訓練,在博覽群書的同時,研習經典碑帖,打下了紮實的筆墨功夫。在這種條件下,絕大多數的文人字,都是既具有深厚傳統技法功底,又具有文人情懷的真正的文人書法。有的既是文壇巨孽,又是書壇名流,無論“鍾張”“二王”“旭素”,還是“顏歐褚虞”,抑或“蘇黃米蔡”,甚至連唐宋八大家也無不如此,只不過有的以書名勝,有的以文名勝而已。然而,當從民國過來的一批經過嚴格的傳統私塾教育的“文化人”諸如白蕉、沈尹默、啟功、沙曼翁、沙孟海、文懷沙、張充和、林散之等逐漸逝去,目前像他們這樣文質兼優、藝文雙修者寥寥。

書法家岑嵐《再論文人字與文人書法》

我一直以為,書法家一定是文化人,而文化人不一定是書法家。因為書法是一門集中國傳統哲學、文學、美學、文字學、金石學、韻律學等於一體的藝術,是一門獨立學科,所以,要求書法家除了要有深厚的傳統技法基礎外,必須有很紮實的綜合文化素養。也就是說,書法家需要有深厚的傳統文化作支撐,否則,就算有再好的筆墨功夫,也難有高古的境界,最終也只能淪為“書奴”和“字匠”。但文化人不一定是書法家,尤其是當代文化人,他們也許飽讀詩書,滿腹經綸,但是,離開了表現情感的筆墨基礎尤其是臨習傳統經典碑帖紮實的技法基礎這一基本條件,寫出來的字必然是缺乏質感、美感、深度和內涵的,是違背書法藝術的內在規律的,所以頂多只能叫“文人字”,是不可能有王羲之《蘭亭集序》、顏魯公《祭侄文稿》、蘇東坡《黃州寒食詩帖》等文人書法的藝術高度和思想高度的。

書法家岑嵐《再論文人字與文人書法》

如此,文人字與文人書法的本質區別,其實就是“技”與“道”的關係。我認為,技是道的基礎,道是創作主體技與思想(精神)的昇華。莊子《養生篇》雲:庖丁解牛,技進乎道。講述的就是隻有當技達到極致時,才會有“天人合一,物我一體”的道的產生。沒有技,道不會產生;而沒有道,技亦顯得蒼白而沒有意義。

《毛傳雲》:“文人,文德之人也。”文人就是讀書而能文之人,自古文人墨客(士)連用,即指讀書而能文之風流雅士。古代文人必定是墨客,墨客也必定是文人,古代沒有書法家之說,更沒有現在“專業書法家”一職。由於當時的文化環境不同,舉仕皆以文、書為依據,文書俱佳者方能舉,文優書劣者、書優文劣者皆不可舉,故文人皆能書,若把他們放在今天這個環境下,當然“人人都是書法家”了。只是在古代文人均能書的環境下,經過大浪淘沙,除了一部分文人因書名被文名所掩而書名不彰,而多數人則因其書無大建樹、未建立自己藝術語言和風格、沒有稱得上“法書”的作品誕生等而沒有在書壇留名。當然,能在書法史留名的當然既是文化人,更是書法家了。

書法家岑嵐《再論文人字與文人書法》

當下大多數文人字之所以不能成為書法,就是因為他們連書法最基礎的“技”都沒有掌握,“道”何從談起!我們不能因為他是搞文化研究的,或因為他是文化名人,就將之視同魯迅,就不管他的毛筆字如何拙劣,都將之奉為“法書”。當然我們也要反對另一個極端,就是那些只重視“技”的磨鍊,而忽視“道”的修養的“寫字人”,達不到“道”的高度也只能是寫字,終究不是書法。古人云:“外師造化,中得心源。”要成為書法家,字外功必不可少,思想更是靈魂,只有讀萬卷書,行萬里路,開闊視野,拓展胸懷,思想昇華,才能“謀篇自見宇宙,筆下方有乾坤”。

書法審美沒有固定的評判標準,但有基本標準,遵循書法藝術規律就是基本標準。這個基本標準就是被普遍認同的“字法、筆法、墨法、章法”的基本規範。而更高標準就是建立在基本標準之上的高雅的氣韻、氣息(也就是人文精神,就是道的層面)。馮友蘭說:“書法評論的標準,不在於用筆、用墨、佈局等技術問題,而在於氣韻的雅俗。”這話我不完全贊同。氣韻從何而來?沒有字法、筆法、墨法、章法的妙造,豈有高雅氣韻的產生?那些沒有傳統筆墨功夫的,任筆為體、聚墨成形的毛筆字不是書法;那些不辨美醜,不明是非,以怪為美,以醜為美,以卑俗替代“正大”的拙劣的毛筆雜耍,不能成為書法。

孔子云:“文質彬彬,然後君子。”這就是我們對真正書法家的基本要求。這說明了文與質的對立統一,文與質相互依存、不可分離、同樣重要。用於書法,我們可以這樣來理解,把“文”看成是技的層面,把“質”看成道的層面。得出一個結論:只有當技與道、文與質都達到很高境界時,諸如《蘭亭集序》《祭侄文稿》之類的經典名作才會產生。

弘揚文人化書法,走文人書法之路,勢在必行。追求“文人化書法”,就是要讓從事書法創作的人多讀書,尤其是以儒釋道為代表的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經典書籍,自覺把自己變成真正的讀書人,用文化滋養自己,涵養筆墨,提高思想境界,做一個文質彬彬的君子,做一個有道德修養、有文化內涵、有思想深度的書法家。也要讓那些不會寫字的文化人不要妄談書法,讓他們知道要想成為有文化的書法家,還得具備紮實的傳統筆墨基本功,還得講技法規矩。

書法家岑嵐《再論文人字與文人書法》

“文人書法”必須強調書法迴歸藝術本意。即:明心見性、道不遠人、依仁遊藝、立己達人。就是要儘可能在書寫中融入個體對文化的理解,在書寫中表現出強烈的個體人格精神,書法成為人性修為的一種文化蘊涵,達到傳統文化修養、個性人格精神和藝術形式的高度統一。

書法家岑嵐《再論文人字與文人書法》

倡導“文人書法”,就是提倡書法家文人化和文人字的藝術化,要遏制文人字的粗製濫造、不講規矩,也要糾正書法家無文化的匠人化傾向,因為書法文化是精英文化、高雅文化,不應被庸俗化、娛樂化、技術化。我們要倡導書法具有的“中國精神”的民族文化品格,祛除那些庸俗的所謂書法拜金主義、書法西化主義等現象,淨化書法生態,重新確立書法的精神地位。

倡導“文人書法”,就是要樹立正大氣象,體現中華民族氣格,多書寫傳統文化經典中的經史子集,多寫自己創作的高雅內容,創作有思想深度和藝術高度的時代精品。要崇尚正大氣象,就要體現正脈、正宗、正統;要有大格局大氣象,要養浩然之氣。就是要堅持從傳統經典中取法,自覺抵制旁門左道,克服山野之氣;要堅持守正創新,在繼承的基礎之上走個性化發展道路,絕不可追求離奇狂怪、扭捏作態的鄙風;要堅決抵制書法江湖雜耍,與一切“非書法”現象做鬥爭,匡正社會審美,塑造新時代審美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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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 嵐

岑 嵐,字義德,號老布,載一居士,披雲軒主,貴州晴隆人,現為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貴州省書法家協會常務理事、行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黔西南州書法家協會常務副主席,省政協書畫院書法家,貴州省第五批“四個一批”人才,中國書協國學修養與書法•第二屆全國青年書法創作骨幹高研班成員,中國書協2012年中國書法進萬家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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