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大招!對不法分子控制的金融集團等「惡性腫瘤」,絕不手軟!

出大招!對不法分子控制的金融集團等“惡性腫瘤”,絕不手軟!

6月14日,中國銀保監會主席、人民銀行黨委書記郭樹清在2018陸家嘴論壇上強調,“自我革命”是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根本途徑。

正如郭樹清所指出的,我國現階段的金融問題具有極大的特殊性。尤其是,在“三期疊加”的背景下,我國金融業經過一段時期的高速發展,產生和積累了一定的金融風險。從宏觀層面看,存在高槓杆和流動性風險,比如實體部門過度負債,金融信用過快擴張。從微觀層面看,主要是金融業尤其是銀行業機構信用風險。此外,還存在影子銀行和違法犯罪風險。隨著銀行業機構綜合化經營趨勢的加劇、金融產品創新的豐富和金融科技手段的運用,金融風險更趨隱蔽性、複雜性和傳染性。

因此,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了“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務,黨的十九大強調要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要實現三大任務,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金融業必須以壯士斷腕的勇氣和決心進行 “自我革命”。目前,一場聲勢浩大的“自我革命”活動正在深入開展。

出大招!對不法分子控制的金融集團等“惡性腫瘤”,絕不手軟!

首先,堅持問題導向,開展金融亂象整治。2017年以來,中國銀監會等監管部門制定和實施了一系列監管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三三四十”等一系列專項治理行動,大力整治金融業市場亂象,取得了明顯成效,金融業資金脫虛向實,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能力不斷提升。在實踐中,監管部門連續開出鉅額罰單,加大對違規違法的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的處罰力度,如對“僑興債”違約事件中的金融機構處以罰款超過20億元;對不法分子控制的金融集團等“惡性腫瘤”,相關部門更是毫不手軟,果斷出擊,如對安邦保險集團等實施了接管,並將相關人員繩之以法。這一系列“嚴監管”“強監管”行為,產生了強大的威懾作用,使金融監管不斷“長牙齒”,有助於促進金融業合規經營,良性創新,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

其次,補齊制度短板,力求形成長效機制。2018年,加強金融監管、防控金融風險進入深水區。在金融業亂象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果的情況下,今年以來,央行和銀保監會強監管、嚴監管的政策措施更加深化、細化,通過出臺包括資管新規、流動性風險管理新規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不僅加大金融業具體業務的約束,更加重視完善制度辦法,形成長效機制。一方面,通過加強制度建設,為加強監管提供製度支持,防範於未然;另一方面,鞏固前期整治成果,推動金融業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同時,這樣有利於形成穩定的預期,加強對市場的引導。

《黃帝內經》說:“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謂也”。“治未病”即採取相應的措施,防止疾病的發生和發展。金融的“自我革命”,也充分學習和借鑑了這種“治未病”的醫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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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金融業的“自我革命”,不能只依靠金融監管部門。完善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機制,正成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抓手。公司治理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對於經營貨幣信貸的金融業而言更顯重要。目前,我國金融業公司治理既存在“內部人控制”問題,也存在“大股東控制”現象。下一步,應抓住完善公司治理這個基礎工作,從股東資質、關聯交易、組織架構、考核激勵等方面著手,理順和完善公司治理體系。同時,緊抓影子銀行及交叉金融產品風險等重點工作,進一步降低同業、理財、表外等業務層層嵌套,以及違規加槓桿、加鏈條、監管套利等行為,規範合作業務發展,減少資金空轉。抓好基礎,突出重點,亂象整治工作將事半功倍。

金融業的“自我革命”,不只是金融業自己的事情。正如郭樹清強調的,當下需要著力解決一些領域滯後的問題,加強完善薄弱環節,如:加快企業結構調整,建立健全企業、銀行、政府各方責任共當和損失分擔機制,加快“殭屍企業”退出,加快困難企業重組;大力推進信用建設,加快完善社會信用體系,依法依規增進信用信息共享;企業要依法披露自身信息,特別是對債權人更要及時、全面、準確地通報經營狀況。同時,要注意防止生產過剩,形成新的庫存。此外,還要努力解決違法成本過低問題,加大懲戒力度,對違法違規者必須嚴懲,必須讓他們付出沉重代價。

蘇軾在《晁錯論》指出:“天下之患,最不可為者,名為治平無事,而其實有不測之憂。坐觀其變,而不為之所,則恐至於不可救;起而強為之,則天下狃於治平之安而不吾信。”金融業的“自我革命”是一場持久戰,“行百里者半九十”。下一步,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和社會各界要共同發力,繼續採取有效措施,處理好基礎和重點、當下和長遠、合規和創新、手段和目的等關係,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和金融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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