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有哪些?

關於報考條件

安徽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有哪些?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安徽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者,均可報考。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已離職(含辭職、取消錄用等),截至報名時,在機關工作和離職年限累計未滿5年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8)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人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所報考職位如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係,所以不得報考上述職位。

3.2018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8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須由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經所在院校同意後方可報考,並在資格複審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原件。

4.為什麼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近年來,省、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已經逐步制度化、規範化,暢通了基層公務員向上流動的渠道。為此,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決定,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留學回國人員如何報考?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於資格複審時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7.哪些人員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生”職位?

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2018年年初畢業的春招畢業生,也可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2018年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也可以報考。

8.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學位是否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

不是。職位中學歷、學位的要求均為起點(最低)要求,高學歷、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低學歷、學位職位。

9.2018年畢業但尚未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否報考?

可以報考。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畢業,但資格複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複審,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或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錄用資格。兩年半學制的全日制研究生,報考應屆生職位的,提供證書時間可順延至翌年3月31日。

10.可否憑專業(學業)證書、結業證書報考?

不能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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