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身高?讓學生「知情」是學校的義務

楊卓

近日,有媒體反映陝西某大學的免費師範生小李(化名),在畢業前夕被學校告知,因為她的身高(140cm)不符合標準,無法獲得教師資格證。小李是免費師範生,拿不到教師資格證意味著她將會違反免費師範生協議,對簽約單位違約,並且會讓自己四年的努力付之東流。

對於小李面臨的這種“危機”,校方給出的解釋是,學校是嚴格遵照《陝西省教育廳陝西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做好陝西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陝教師〔2016〕4號)的要求,其中明確規定:“男性身高在155釐米以下,女性身高在150釐米以下,均為教師資格體檢不合格,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可適當放寬條件。”

從陝西省教育廳的官方回覆中,似乎可以看出事件的真正原因。據媒體報道,在2003年,陝西省高考招生就一直沿用和執行全國招生身高限制的標準,但是後來師範類招生的這個標準逐漸被淡化。直到2009年, 陝西省出臺了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並在2016年進行修訂完善。並且,省教育廳明確向各市教育局、各認定機構及高校下發過通知,要求他們招生時設限,入學體檢時也需要告知學生。

小李是2014年入學,當年陝西省執行的《陝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陝教師〔2009〕17號),明確規定了身高限制。然而在那一年小李學校的本科生招生章程中並沒有明確提到有身高限制。

學校在招生時,有義務嚴格履行告知學生須知事項的責任。教育部對於教師資格證的身高要求沒有硬性規定,但地方法規有相關規定。現階段,大多數省份對於教師資格證都有身高規定。各地高校作為知情人,有義務告知身高不符的學生考取教師資格證時可能出現的問題,使他們在知情的情況下做出決定,這是毫無疑問的。

學校方面應及時告知學生相關限制規定,避免不符合規定的學生考入。這位身高不符合規定的學生當年暢通無阻,正常入校,等到畢業才被告知拿不到教師資格證。因此,學校方面對招生把關、規定踐行的疏忽,以及相關部門的審核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如今顯現出來。

實際上,這個問題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了。之前該校也出現過類似情況,最後學生被“特事特辦”獲得了教師資格證。對於師範類的學生,教師資格證是他們走進社會,在自己的崗位上發光發熱,展示自己的一張至關重要“通行證”,關係他們日後的前途。所以學校不能忽視這個小小的告知,因為可能對他們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雖然大眾並不熟悉,但是各地對於考取教師資格證有關於身高的規定,一直都存在。不過,有部分省份已取消相關限制的規定。話說回來,教師的優劣不在於其身高,主要在於其有無真才實學,有無豐富的教學手段,有無教書育人的責任心。早在2007年,四川省教育廳就率先取消這一要求。緊接著,2016年,廣西教育廳也取消了這一規定。這些舉措,得到高校學生和社會認可,也讓那些雖然個子小,有志於服務教師崗位的青年學子重獲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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