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講師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培訓師資隊伍建設,確保培訓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此辦法。
第二條:內聘兼職培訓師資格
1. 在本專業具備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2. 具有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
3. 具備本行業要求的相關認證。
4. 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做到口齒清晰、語言流利、表達清楚,具有基本的授課技巧。
第三條:
1. 公司內聘兼職講師應嚴格按照培訓計劃所安排的授課日程進行授課,完成培訓中心規定的教學課時,不得以其他理由(包括本部門工作等原因)拒絕授課或推延授課時間。
2. 公司內聘兼職講師應按照培訓教學大綱,認真準備教學內容,以確保高質量地完成教學任務。
3. 授課期間,公司內聘兼職講師除享受本崗位的一切待遇外,公司將按照授課時間發給課時費。
4. 授課期間,如果原定培訓計劃有所變動(如授課日期、培訓時間及授課內容等),公司內聘兼職講師應服從培訓負責人的重新安排。
5. 如有輔助材料,講師應在開課一週前把原稿交人力資源部統一印刷,並確保上課時發給學員。
6. 每期培訓結束後,講師應於一周內評定出學員的成績,填寫《培訓考核成績表》,連同試卷交人力資源部,作為員工個人完整的培訓資料保存。
7. 講師津貼費用標準可參照《員工手冊》的相關管理辦法,按照具體標準制定。如需支付內部講師教材編撰費用,內部講師應填報在職培訓教材編撰費用申請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後支付。
8. 人力資源部門在對員工進行年度考核、晉升等活動時應參考內部講師的培訓反饋成績、培訓資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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