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克斯——基本概念、語法(第九課)

薩克斯——基本概念、語法(第九課)

一、樂音及其性質

1.樂音、噪音

振動規則,具有固定的音高,並且聽起來音高十分明顯,經過移高移低能夠進行模唱的音,就是樂音,如鋼琴、小提琴、二胡、笛子所發出的音都是樂音。

振動不規則,各種不同的振動混雜在一起,無法形成固定的音高,聽起來音的高低不明顯,用人聲很難模唱。如鑼、拔、軍鼓、梆子等所發出的音,都是噪音。音樂中所使用的音,主要是樂音,但噪音(如打擊樂)也有相當豐富的表現能力,在音樂中也不可缺少。

全部樂音則構成了樂音體系。

樂音具有高低、強弱、長短、音色四種性質,它們各自的意義是:

(1)音調

音調就是音的高低。音調取決於發音體振動頻率的高低(單位時間內的振動次數):頻率越高,音就越高(調子也就越高);頻率越低,音就越低(調子也就低)。唱歌音不準,就是音的高低沒

把握好。

(2)音址(音強)

音量就是音的強弱。它是由發音體的振幅(振動幅度)來決定的。振幅愈大,音量就愈大(音就愈強).唱歌時拍子不對,是音的強弱規律未體現.正確。

(3)音值(時值)爭

音值就是音的長短。它是由發音體振動持續的時間來決定的。持續的時間愈長一音就愈長。唱歌時節奏不穩,是音的長短問題。

(4)音色(音質、音品)

音色是聲音的一種特性,是由發音體的結構(材料、形狀)及振動方式來決定的。男女老幼聲音各亦,不同的人聲音各不相同,不同樂器的聲音各具特色,就是客觀地反映了音色的各不相同。

唱歌時聲音不動聽,是音色問題。

音的這四種性質,在音樂表現中都是非常重要的。但音的高低和長短則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希望初學者在學習音樂的過程中,對樂音的四種性質要認真地去體會。

二、音名、唱名

每個樂音都有自己的名字。每個樂音都有兩個名字,分別是音名和唱名。每個樂音在鍵盤上都有自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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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名:表示樂音固定音高的名稱叫音名,用C, D, E, F, G, A, B七個拉丁字母來標記。

唱名:在唱譜時,常採用do, re, mi, fa, sol, la, si七個拉丁文的音節來發音,稱為唱名。

音名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固定不變,唱名則不然。在首調唱名法中,任何一個音都可以作為do,此時一定要清楚地知道唱名與音名之間的音高關係。這一點非常電要,否則很難建立固定的音

高關係。

三、音級

樂音體系中的各音叫音級。鋼琴上每個白鍵或黑鍵所代表的有固定音高的音,都是一個音級,

鋼琴共有八十八個音級,通常大家所講的音,其中就包括樂音和噪音兩種不同類別的音,而音級則

是專指樂音而言。

四、基本音級

樂音體系中,七個具有獨立名稱(C. D. E. F, G, A, B)的音級叫做基本音級·墓木音級

只有七個,鋼琴上的白鍵所發出的音是與基本音級相符合的。基木音級的名稱就是樂音的名稱,鋼

琴上五十二個白鍵就是循環重複地使用七個基本音級的名稱。

五、固定唱名法

固定唱名法是指唱名與音名的關係固定不變,唱名do,的固定音高是C. re的固定音高是D,mi的固定音高是E,餘此類推。這樣,在五線譜上各音的唱名不變,在視覺上統一而簡便,這對於建立絕對音高概念有極大益處。

六、首調唱名法

首調唱名法是指唱名與音名的關係不固定。隨著調號的改變(移動),唱名do的高度亦作相應的改變。例如,在G大調中G音唱do,在F大調中F音唱do,餘此類推,然後按調號要求整體移高或降低音階高度。

七、變化音級

升高或降低基本音級而得來的樂音,叫做“變化音級”。升高半音用“#”符號,降低半音用"b”符號,還原升高的音或還原降低的音用“♮”符號,重升音(升一個全音)用“ⅹ”符號,重降音(降一個全音)用“bb”符號。以上符號均叫變音記號,書寫方式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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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全音、半音

相鄰音組的兩同名音之間的音高距離是八度(圖2-2)。把八度分為十二個等份,其中一份就叫做“半音”,兩個半音加起來就是一個“全音”。在鋼琴上任何兩個相毗鄰的鍵(不論黑鍵或白鍵)之間的距離都是半音,隔開一個鍵則是全音。在基本音級中,除e-f, b-c是半音關係外,其餘各相鄰鍵之間都是全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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