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奉化區房地產市場平穩 健康發展的通知》政策解讀

《关于促进奉化区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8年5月18日,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政府發佈了《關於促進奉化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奉政發〔2018〕48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將《通知》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精神,促進奉化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依據《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甬政辦發〔2017〕5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房地產市場實際情況,專門研究制定了本《通知》。

二、政策措施

(一)主要內容

1.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落實,切實做好房地產調控工作,努力促使我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預防市場局部過熱和投機炒房行為。

2.實施區域住房限售。在主城區(錦屏、嶽林兩個街道)新購買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2年後方可轉讓,購買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籤時間為準。

3.明確不適用對象。2016年5月31日以後簽訂房屋徵收拆遷(房票)協議的被徵收拆遷戶不適用本通知。

4.房產管理和不動產登記部門應當在交易合同備案和不動產權屬證書中標明房屋轉讓限制信息。

(二)適用範圍、期限

1.《通知》中涉及限售政策適用於奉化區錦屏街道、嶽林街道的行政區域。

2.《通知》自2018年5月19日起施行。

市民提問

Q

提問:二手房買賣是否適用該通知?

A

答:適用,當下買入的二手房,需要2年後方可轉讓。

Q

提問:商品用房,店鋪是否適用該通知?

A

答:不適用,該條例只適用於住宅用房。店鋪和40年產權的商品用房仍可以隨時買賣。

Q

提問:拆遷房是否適用該通知?

A

答:適用。不過2016年5月31日以後簽訂協議的被徵收拆遷戶不適用該通知,可以進行買賣。

適用舉例

1.商品住房:如王某2018年5月22日向房地產開發商購買錦屏和嶽林街道行政區域內的商品住房(期房)一套,並於2018年5月30日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網籤時間是2018年5月30日),因合同網籤時間在2018年5月19日(含)以後,符合限售兩年政策。如果該商品住房在交付後於2019年12月30日辦理完成了登記到王某名下的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時間是2019年12月30日),則王某名下的該套商品住房自2019年12月30日起兩年內不得轉讓(在該不動產權屬證書上會註明限制轉讓信息)。

2.二手住房:如張某2018年5月22日向李某購買錦屏和嶽林街道行政區域內的二手住房一套,並於2018年5月22日完成了該二手住房合同網籤(網籤時間是2018年5月22日),因合同網籤時間在2018年5月19日以後,符合限售兩年政策。張某於2018年5月30日取得了該二手住房的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時間是2018年5月30日),則張某名下的該套二手住房自2018年5月30日起兩年內不得轉讓(在該不動產權屬證書上會註明限制轉讓信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