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企業高管通往美國的優質途徑

美國作為世界大國,因其發達的經濟,完善的社會福利,優質的教育體系,吸引了越來越多有夢想有規劃的優質人士移民。在諸多“赴美”途徑中,無排期、申請條件簡單、風險小的EB-1C跨國企業高管移民優質途徑吸引了廣大投資者。

EB-1C:企業高管通往美國的優質途徑

美國EB-1C移民沒有明確規定需要投資的金額,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即可取得永久綠卡。而主申請人為了儘快攜帶家人一同前往在美國生活,在美國合法工作,子女在美國享受免費的公立學校教育,也可以先通過申請L-1實現目的。那麼,EB-1C有什麼特點呢?

企業結構

EB-1C首先要求一個合格的具有美國機構和海外機構的跨國企業。EB-1C申請的受益人是將被調派美國相關機構工作的高級經理和管理人員而申請者是跨國公司的美國機構。受益人必須在提交申請前三年內至少被母公司或者美國子公司僱傭了一年以上並且為經理級高管職位。

資金來源和金額要求

EB-1C申請的審理中,美國移民局通常只關注海外公司和美國境內公司之間最初的投資和資金流動,對投資金額數量和來源都沒有做出任何硬性的要求。

移民局審查重點

EB-1C中,移民局會重點審查跨國公司的結構和作為申請人的美國機構的運營。EB-1C申請成功的關鍵在於作為申請人的美國機構可以證明在其組織結構中設立了一個能讓受益人工作的高級管理或行政職位,而非日常運行或者一線工人監督的職位。因此,通常來說,8至10名全職僱員可以滿足這個條件。並且,美國機構必須實際運作併產生相應的收入。

移民者的職位

EB-1C中,提供給受益人的職位一直必須具有管理或行政的職責,並這個職位的層級必須達到有作出商業決策,公司決定以及管理其他的下級管理機構的高度。移民局在審查時將會把這些職權連同美國公司結構一起考慮。

申請人資格

EB-1C申請中,受益人必須要在提交申請前3年內至少被該公司的海外公司或美國境內分公司僱傭並且擔任經理級別的高管人員達連續達1年時間。雖然對於受益人的教育背景沒有特別要求,但受益人必須擁有合理的資質去履行他的管理職權。

相關表格中的申請人

EB-1C是僱主,即美國公司擔保的申請,即符合條件的跨國公司的美國機構是申請人,而將被調派的僱員是受益人。該美國機構需提交I-140表格為受益人進行EB-1C職業移民申請。

證明材料和文件

EB-1C申請中,僱主需要連同I-140表格一起提交關於提供的管理職位的職責綜述。僱主同時還需要提供能夠證明作為申請人的美國機構與跨國公司的其他機構之間的關係的證據。

對於僱員的要求

EB-1C成功的關鍵在於能證明跨國公司的美國機構能夠為受益人提供相關的高級行政管理職位而非日常管理或者一線工人的監督職位。因此,一般需要僱傭8到10名僱員來滿足條件。另外,美國機構必須實際運作併產生收入。

永久綠卡

EB-1C獲得批准後,受益人與其配偶及21週歲以下未婚子女如果在美國境內可以申請身份調整,如果在美國境外可以通過領事館程序申請簽證。當他們獲得簽證進入美國或者身份調整獲得批准之時,他們將收到沒有條件限制的永久綠卡。EB-1C由於沒有臨時綠卡階段,一般兩年左右就能拿到永久綠卡。

總結

通過EB-1C途徑能夠較快移民美國,子女開始享受美國教育。後期,通過EB-1C跨國企業高管移民途徑拿到美國永久綠卡後,家人也能獲得永久綠卡。子女在美國接受跟美國公民同等的教育、學費、就業等。享受美國的各項福利。EB-1C移民作為第一類優先職業移民,不需要申請勞工證,不限所待的地域,都可申請獲得美國綠卡,是目前最便捷獲取美國永久居留身份的渠道。

什麼是EB-1C?

EB-1C是美國職業移民第一優先C類,稱為跨國企業高管移民簽證。

提出EB-1C申請的美國公司必須成立一年以上。美國公司將一名外國關聯公司的高管人員調派到美國公司工作,併為其申請綠卡。該高管在海外公司過去三年內至少有一年擔任高管或經理職位。

EB-1C項目優勢

1、申請條件簡單

申請人只需要在提出申請前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美國境外的母公司擔任高管級職務即可;

2、獲批時間短

一步到位,獲得永久綠卡;

3、配額充足,無需排期

EB-1C移民簽證處於職業移民第一優先類,每年配額至少4萬個;

4、申請材料簡單

無需申請人提供資金證明來源;

5、一人申請,全家來美

申請人配偶以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可隨同移民美國;

6、適用於任何國家的企業

只要海外公司在美國設立子/分公司,保持合法公司關係,即可調派高管人員前往;

7、美國身份,全面享受美國公民福利

子女免費就讀公立學校,優先進入美國名校。

6月23日

嘉賓信息

美國EB-1資深律師:Kristal Ozmun

馬薩諸塞州和紐約州律師協會會員,畢業於薩福克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博士學位,並且在查爾斯頓學院獲得學士學位。Ms.Ozmun律師在與移民法有關的問題上,代表客戶在申請過程中根據移民法案的要求,協助客戶遞交EB-1申請。在處理非移民簽證和移民簽證申請的案件中具有豐富的經驗。

講座亮點

講座主題:最適合企業高管的美國移民方式

講座嘉賓:美國EB-1資深律師:Kristal Ozmun

講座亮點:

1、EB-1C是美國移民法上正規合法的移民方式;

2、EB-1C申請條件是什麼;

3、EB-1C申請流程;

4、EB-1C的客戶需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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