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位明星都曾偷稅漏稅,最後一位稅額2000萬,還想逃往國外!

明星高片酬已經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了,經常看新聞的朋友都知道,有些明星拍攝一部電影或者電視劇就能賺幾千萬,甚至還有一位小鮮肉被爆出一個億.......這幾天的熱搜無非就是崔永元開撕某藝人。“天價片酬”、“陰陽合同” 被認為是揭開了影視圈稅務問題的冰山一角。

這幾位明星都曾偷稅漏稅,最後一位稅額2000萬,還想逃往國外!

毛阿敏一共偷稅漏稅過兩次:

第一次,1989年,毛阿敏在黑龍江商演出了5天賺6萬,偷稅漏稅4萬。這件事情在當時被哈爾濱晚報爆出來了,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的轟動,結果毛阿敏被罰款60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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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2000年和2001年度有6件稅款案進入訴訟程序,全部敗訴。2003年吳宗憲被曝漏繳1千多萬稅金,遭限制出境。2004年因漏稅百萬稅金再度被限制出境。2006年年底,吳宗憲旗下兩家公司再度被爆漏稅,涉案數額(萬元人民幣):524萬,補交稅金高達1080萬元新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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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唯現在不是中國籍,但是卻經常在中國舉辦演唱會撈金。然後瑞典稅務機構稱,該部門估計在2004年到2008年,韋唯年收入2900萬克朗,合2610萬人民幣,並沒有上稅。隨後,稅務機關凍結了韋唯約合人民幣4500萬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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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薔2011年,涉案數額(萬元人民幣):500萬元。臺灣稅務部門查出薔薇漏報個人所得稅和採晏工作室薪資所得,合計1300多萬元,補繳稅款及罰款達7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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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賢齊在拍攝電視劇《笑傲江湖》的時候,沒有將自己的片酬327萬上報,然後他名下的公司又漏報了690萬的業務報酬,然後就被臺灣的有關部門通知交錢,任賢齊當時不服還上了法院,結果敗訴,繳納了414萬的臺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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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熙媛、徐熙娣在2006年,涉案數額(萬元人民幣):750萬元。大小S成立獨資工作室,被臺灣稅務部門認定偷逃漏稅,五年兩人少報收入近億新臺幣(約2500萬人民幣),按條文規定計算兩人必須補交稅金3000萬新臺幣(約750萬元人民幣),處理結果:大小S不服提出訴訟,六個案件全獲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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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在08年的時候被臺灣的稅務機關通知,說她在92-93年的時候演出得的錢沒有繳納稅費,然後讓他繳納稅費和罰款一共819萬臺幣。但是林志玲說認為雙方對所得性質認知不同,自己又不是可以漏稅的,然後就上了法院最後的結果就是林志玲繳納684萬稅費,罰款不用交了。

這幾位明星都曾偷稅漏稅,最後一位稅額2000萬,還想逃往國外!

劉曉慶名下的兩家公司在96年開始到02年,使用各種虛假申報的方式偷稅漏稅,經有關部門查實一共是1458.3萬元,然後還有573.4萬元的滯納金,總數超過2000萬元。最終法院以偷稅漏稅罪判處劉曉慶1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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