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领取失业金,需满足三项条件


失业金,指参与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在失业后,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请求一定的基本生活费用。

依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领取失业金必须满足三项条件。

第一项: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失业保险作为“五保”的一种,其费用缴纳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

第二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这项条件意味着,如果员工主动辞职,并不能领取失业金。但是也有例外,如果员工因“用人单位采取暴力等手段强迫劳动”或“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而主动辞职,仍然可以领取失业金。

第三种: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需要持有关材料,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这也是为了督促劳动者努力实现再就业。

失业金因其领取条件的严格性和领取数额的基础性,只能维持劳动者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劳动者要想提升生活水平,还是得靠增强自身能力,努力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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