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陪審員法實施動員部署視頻會議上的講話(摘要)

2018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聯合在北京召開了人民陪審員法實施動員部署視頻會。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司法部部長傅政華,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超英出席會議並講話,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徐家新進行會議總結。現將各位領導同志的講話內容摘要刊發,以全面、準確做好人民陪審員法的貫徹落實工作,推動人民陪審員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周 強

人民陪審員工作取得的成績,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全國人大有力監督,國務院及司法部、公安部、財政部等有關部門關心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中央各有關單位,向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向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以及社會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謝!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是我國曆史上第一部關於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專門法律,它的公佈實施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件大事,也是保障公民民主權利、推進司法民主建設新的里程碑。貫徹落實好人民陪審員法,對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下面,我就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法,講幾點意見。

一、準確把握人民陪審員法的重大意義和主要內容,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法,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人民陪審員制度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內容,是人民當家作主在司法領域的重要體現。通過人民陪審員制度,人民群眾直接參與到司法審判中來,體現了人民司法為人民的本質特徵,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是人民群眾參與國家治理的重要形式。特別是人民陪審員法放寬了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調整了選任機關,規定“三次隨機”選用人民陪審員,拓寬了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的渠道,調動了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的積極性,確保了人民陪審員來源的廣泛性和代表性,健全了司法與民意溝通互動機制,有助於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實現新發展。

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法,是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途徑。人民陪審員在參與案件審理過程中,充分發揮聯繫群眾、熟悉群眾等方面的獨特優勢,有利於弘揚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同時,人民陪審員制度也是“免費的法治教育”。廣大人民陪審員在參與司法過程中不僅學法、尊法、護法,而且還可以利用來自群眾、瞭解群眾的優勢開展法治宣傳,傳播法律知識,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營造全民守法的濃厚氛圍。

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法,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人民陪審員以普通人的情理、常識來判斷法律事實,和法官的專業判斷形成優勢互補,形成抵禦非法干擾的合力,確保案件得到公正審判。更重要的是,人民陪審員在參審過程中,客觀上對法官形成一種監督和約束,可以更好地貫徹審判公開原則,提高審判工作的透明度,促進嚴格依法辦案。人民陪審員法合理界定並適當擴大人民陪審員的參審範圍,明確參審的程序和要求,有利於增強和發揮人民陪審員的優勢,實現人民對司法權的有效監督。

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法,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人民群眾直接接觸、感受司法的最好方式。人民陪審員法規定人民陪審員在七人合議庭中只參與審理事實認定問題,就是要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在司法審判中聯繫群眾、熟悉群眾等方面的獨特優勢,讓他們見證司法、參與裁判,引導廣大群眾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工作,不斷增強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正確貫徹執行人民陪審員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司法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進一步發揮人民陪審員在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突出作用,有利於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更好地瞭解進而支持、信任法院工作。

二、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功能作用,確保人民陪審員工作取得紮實成效

一是要推動做好人民陪審員選用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的廣泛性和公平性。要認真貫徹好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的“一升一降”和選用程序的“三次隨機”,保障人民陪審員來源廣泛性和代表性,更好地發揮人民陪審員富有社會閱歷、瞭解社情民意的優勢。要積極配合司法行政機關做好選任工作。人民陪審員法在人民陪審員選任方面作出重大調整,由基層人民法院牽頭改為由司法行政機關牽頭。各級法院要提高認識,轉變觀念,會同司法行政機關認真做好人民陪審員的名額確定、資格審查、提請任命、宣誓就職等工作。在安排人民陪審員參加個案審判時,要通過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人選,防止將陪審任務固定交給少數人民陪審員,體現人民陪審員參加案件審判的公平性。針對司法實踐中落實隨機抽取難、影響正常排期開庭的情況,要進一步探索完善隨機抽取工作機制。要執行好人民陪審員年度參審案件“數量上限”規定。各級法院要結合本地區人民陪審員人數、陪審制合議庭組成模式、轄區面積等因素,科學合理測定案件上限數量,並及時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告,接受全社會監督。要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實時掌握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數量,優先抽選參審案件少的人民陪審員,真正實現人民陪審員均衡參審。

二是要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實質參審作用,真正實現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功能價值。要合理確定人民陪審員的參審案件範圍。人民陪審員法對陪審案件適用範圍作出明確規定,各級法院要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的實質性作用,努力實現從注重陪審案件數量向關注陪審案件質量轉變。要優化人民陪審員與法官的職權分工。人民陪審員法明確規定七人合議庭審理的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實行人民陪審員與法官分職分權。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重大舉措。各級法院要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確保人民陪審員在案件審判中保持相對獨立地位,保證參加審判的實效性。要強化法官對人民陪審員的指引、提示。人民陪審員法明確規定,審判長應當履行與案件審判相關的指引、提示義務。落實好這項要求,必須建立健全相關制度機制,切實強化法官對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的指引、提示義務,明確法官對案件涉及的事實認定、證據規則、法律規定等事項及應當注意問題的解釋和說明責任。廣大法官要切實轉變理念,增強指引意識,提高指引能力,引導人民陪審員充分發揮其“民間智慧”,促進案結事了。

三、加強組織協調,強化指導監督,切實將人民陪審員法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

一是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法院要把學習、宣傳、貫徹人民陪審員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真正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工作要求到位。各級法院黨組要定期聽取有關工作情況彙報,積極協調、督促相關部門落實有關政策,統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和困難。要將人民陪審員工作納入法院工作全局統籌考慮,使人民陪審員工作與法院其他工作在工作目標上相互協調、在工作部署上相互呼應、在工作成效上相互促進,確保人民陪審員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部署要求真正落到實處。

二是要緊緊依靠地方黨委領導,積極主動爭取人大、政府、政協支持。人民陪審員法的貫徹落實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有關部門以及人民陪審員所在單位、基層組織通力合作,需要社會各界理解和支持。各級法院要主動向黨委和政法委彙報,積極主動爭取人大、政府、政協的監督和支持,不斷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協同推進,真正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合力。

三是要加強教育培訓和宣傳引導。要面向法官,有計劃、分批次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培訓活動,引導廣大法官全面、準確領會人民陪審員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內容,特別是人民陪審員法對選任機關、選任條件上的重大調整,以及參審範圍、審判組織、參審機制上的變化,切實增強廣大法官指導人民陪審員有效參審的能力,努力將人民司法的優良傳統發揚光大。要面向人民陪審員,會同司法行政機關積極加強和改進培訓工作,對人民陪審員有計劃地進行全員培訓,加強對人民陪審員權利義務、訴訟程序、庭審技能等內容的培訓,切實提高人民陪審員的履職能力。要面向群眾,全方位、立體式廣泛宣傳人民陪審員法的重大意義、主要內容和人民陪審員參審實際成效、典型案例,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的協同配合,充分利用司法行政機關開展基層司法和普法宣傳等工作的優勢,擴大宣傳範圍,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增強全社會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理解和支持,提升人民群眾的認同度,在全社會營造貫徹執行人民陪審員法的良好氛圍。

人民陪審員工作事關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事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提高司法公信力,事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各級法院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法思想,充分認識人民陪審員工作在新時代的新使命新任務新要求,不斷豐富和發揚司法民主,不斷展現新時代人民陪審員制度蓬勃生命力,努力開創人民陪審員工作新局面,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司法部部長 傅政華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聯合召開這次視頻會議,專題部署人民陪審員法貫徹實施工作,非常及時,非常重要。下面,我就司法行政機關貫徹實施人民陪審員法強調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貫徹實施人民陪審員法的重大意義

人民陪審員法的頒佈實施,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深化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的重要舉措,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於保障公民參與國家事務管理的民主權利、提高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公信力和權威性,具有重要意義。

人民陪審員法明確了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由司法行政機關會同基層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實施,這既是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完善,也是對司法行政機關開展人民陪審員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信任,為司法行政機關更好地組織開展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司法行政機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提高政治站位,把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法放在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偉大實踐中去謀劃、去推進,深入學習理解人民陪審員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項規定,切實增強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法的責任感、使命感,努力推進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二、依法正確履行人民陪審員選任職責

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是建設一支高素質、代表廣泛、群眾基礎紮實的人民陪審員隊伍的重要基礎。司法行政機關要堅持依法民主、公開公正、高效協同原則,會同基層人民法院、公安機關,認真落實選任工作要求,嚴格開展資格審查,組織開展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嚴格執行公告公示程序,廣泛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努力拓寬普通群眾參與人民陪審工作的渠道,提高選任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實現選任工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一)認真落實人民陪審員選任隨機抽選規定。要嚴格選任條件,把握好人民陪審員選任的基本條件,依法確定人民陪審員選任範圍。人民陪審員作為不穿法袍的“法官”,代表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監督司法,既要富有一定的社會閱歷、熟悉瞭解社情民意,又要具有社會責任感和正義感、在群眾中有較高威望、熱心社會公益事業。

在農村地區和貧困偏遠地區,對那些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德高望重的年長公民,可以放寬學歷條件。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與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等部門的聯繫,嚴格把握人民陪審員選任的禁止性條件,排除不適宜和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情形。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調聯動,獲取準確完整的常住居民信息,在初步排除不符合年齡要求、有明顯違法犯罪記錄、失信記錄等人員的基礎上,隨機抽取擬任命人民陪審員數五倍以上的人員作為人民陪審員候選人。隨機抽選過程中,要自覺接受監督,確保人民陪審員選任公開透明,提高公信力和權威性。

(二)嚴格開展人民陪審員資格審查。司法行政機關要同基層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積極配合,密切協作,增強做好資格審查工作的合力。在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定向審查的基礎上,要通過多種渠道,查詢瞭解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在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的情況,確保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不被納入選任範圍。必要時,可以採取到候選人所在單位、社區實地走訪瞭解、聽取群眾代表和基層組織意見、同候選人進行面談等多種形式對候選人進行審查,全面掌握候選人的政治素質、個人能力和群眾評價,確保選任質量。司法行政機關要會同基層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向符合選任條件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詳細介紹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條件、人民陪審員的權利和義務等基本情況,徵求其是否同意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意見。然後,在通過資格審查並經本人同意的候選人名單中,再次隨機抽取確定人民陪審員擬任命人選。要嚴格執行公示公告程序,確保經人大常委會任命的人民陪審員得到社會認可,並切實發揮作用。

(三)組織開展好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人民陪審員的選任,以隨機抽選方式產生為主,同時因審判活動需要,一定比例的人民陪審員可以通過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的方式產生,作為人民陪審員選任的輔助方式。司法行政機關要根據基層人民法院的實際需求,嚴格執行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不得超過人民陪審員名額數五分之一的要求,組織開展好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要廣泛動員不同專業、行業的人員、單位和基層組織參與到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中來,注意吸收社會不同行業、職業、年齡、民族、性別的人員,優化人民陪審員隊伍結構。要嚴格把關,結合選任條件, 從審判活動實際需要出發,選任有良好的個人品行、較好的群眾基礎、較強的社會正義感和責任心,以及有足夠的精力參與審判活動的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切實保障陪審工作需要。

(四)以信息化手段提高選任工作質效。要抓緊研發人民陪審員選任信息管理系統,通過信息系統實現兩次隨機抽選。要會同公安機關、人民法院開展人民陪審員候選人信息採集工作,建立人民陪審員候選人信息庫,切實提升選任工作質量和效率。要加強信息數據共享,實現司法行政機關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以及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互聯共享,完善人民陪審員人選信息,為人民陪審員選用銜接打下堅實基礎。

三、積極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管理工作

(一)加強培訓工作,提高人民陪審員履職能力。司法行政機關要配合人民法院完善人民陪審員培訓計劃,有針對性地加強初任培訓和日常培訓。通過專題輔導、現場觀摩、案例介紹、研討交流、網絡培訓等形式,重點加強對人民陪審員政策形勢、法律基礎知識、審判工作基本規則、審判職業道德和審判紀律的培訓,幫助人民陪審員領會和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和審判程序,提高人民陪審員法律素養和履職能力,增強陪審工作實效。

(二)健全考核制度,提高人民陪審員管理水平。司法行政機關要配合人民法院完善人民陪審員考核、獎懲等制度,對依法履職並取得突出成績的人民陪審員給予表彰獎勵,配合查實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情形。要發揮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優勢,主動加強與人民陪審員的溝通協調,使他們更好地瞭解社情民意,使他們在參與審判過程中真正反映民意、代表民意,維護司法公正。要加強對人民陪審員的監督管理,注意掌握瞭解人民陪審員日常品行表現和群眾口碑情況,並及時通報人民法院,強化考核結果應用。

四、加強貫徹實施人民陪審員法的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把貫徹實施人民陪審員法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省(區、市)和市(地)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實際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研究政策措施,加強工作保障和指導監督。縣級司法行政機關要進一步細化措施,抓好人民陪審員選任的具體組織實施。鄉鎮(街道)司法所要加強與基層派出所、法庭的配合,密切聯繫村居(社區),做好對廣大群眾的動員宣傳、信息採集核查等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確保人民陪審員選任的均衡性和代表性。目前,司法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正在研究制定《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辦法》出臺後,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研究制定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實施細則,按照人民法院的需求,分期分批、保質保量完成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工作,滿足陪審工作需要。

(二)強化配合協作,健全工作機制。司法行政機關要主動加強與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共同制定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具體實施方案,共同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明確責任分工,強化部門銜接,形成共同做好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的合力。要總結開展人民陪審員工作的經驗做法,健全完善聯席會議制度、信息通報反饋制度、聯合走訪調查、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協同高效、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

(三)主動爭取支持,抓好保障落實。司法行政機關要主動爭取黨委政府重視支持,健全完善工作保障機制。要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建立健全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機構,配齊配強工作人員,落實辦公場所,確保這項新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積極協調財政部門,將司法行政機關開展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以及配合人民法院開展管理工作所必須的業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足額保障。

(四)加大普法宣傳,營造良好氛圍。要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優勢,把學習宣傳貫徹人民陪審員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來抓,將其納入“七五”普法重要內容,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人民陪審員法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宣傳人民陪審員制度的特色和優勢,使社會各界及時全面瞭解人民陪審員制度,增進人民群眾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瞭解和認同,提高參與人民陪審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王超英

今年4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並於同日公佈施行。這是我國民主法治建設中的一件大事,對進一步健全完善中國特色人民陪審員制度,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在司法領域的重要體現,是人民群眾瞭解司法、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直接形式。2004年8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人民陪審員制度作了比較全面的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決定》實施工作,通過開展專項執法調研、召開專題座談會等多種方式,依法監督和支持《決定》實施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也一直密切關注《決定》實施情況,及時開展調研,總結實踐經驗,研究遇到的問題。10多年來,在各級黨委、人大及其常委會、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以及廣大人民陪審員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決定》得到了很好的貫徹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在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成效顯著。當然,在實施過程中,也發現還存在一些問題,一定程度影響了人民陪審員制度的實施效果。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認真學習貫徹中央司法體制改革決策部署,注重立足新時代,從國情出發,尊重司法和訴訟規律,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深入調研,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取得共識。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和各方面意見,對草案進行修改完善。2018年4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並高票通過了人民陪審員法。

作為一部規範人民陪審員工作的專門法律,人民陪審員法明確了人民陪審員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義務,擴大了人民陪審員的選任範圍,規定了司法行政機關牽頭選薦、人大常委會任命、人民法院使用的選任工作機制,合理確定了人民陪審員的參審案件範圍和參審職權,完善了人民陪審員的退出和懲戒機制,加強了人民陪審員的履職保障等。人民陪審員法以法律形式鞏固了人民陪審員制度實施的歷史經驗,固定了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以來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成果,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最新豐富和發展。人民陪審員法的頒佈和實施,對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制度功能,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下面,我對做好人民陪審員法貫徹實施工作講四點意見:

一是充分認識制定人民陪審員法的重要意義,將貫徹實施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的一種直接形式,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堅持人民司法為人民,依靠人民推進公正司法,通過公正司法維護人民權益的重要制度。我們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真正領會黨中央決策部署精神,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服從和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貫徹實施好人民陪審員法,有效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統一。

二是各部門需要通力配合,各方面統籌推進,做好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各項工作。人民陪審員法的制定,只是進一步加強人民陪審員工作的第一步。要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還需要大量長期的工作。一方面,人民陪審員法對人民陪審員制度做了較為系統、全面的規定,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部門根據實踐情況和司法需求,抓緊制定配套解釋和規定,健全完善有關工作體制機制,細化規範,加強操作性。另一方面,各部門各方面要充分發揮自己的職能作用。人民陪審員法的貫徹實施,需要緊緊依靠各級黨委的堅強領導和人大及其常委會、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需要各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切實擔負主體責任。只有從制度體系建設、總體部署和具體推進各角度全方位入手,才能抓準抓緊抓實人民陪審員工作。

三是準確理解、嚴格執行,確保人民陪審員法的宗旨和精神落到實處。人民陪審員法的宗旨是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發揮人民陪審員聯繫群眾、熟悉群眾、代表群眾的獨特優勢,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人民陪審員法規定的一系列原則制度,都體現了這一宗旨和精神。這需要各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和有關部門,嚴格執行人民陪審員法各項制度,做好選任、培訓、管理、考核、保障等各項工作;法官需要在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理的案件中,依法做好保障、指引和解釋說明等工作,確保人民陪審員真正發揮作用。

四是切實鼓勵和動員人民群眾積極參與,保障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旺盛生命力。人民陪審員制度的真正生命力,在於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要鼓勵人民群眾積極參與,需要嚴格貫徹隨機抽選,保障人民陪審員充分發表意見,確保人民陪審員真正發揮作用;需要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普及人民陪審員法知識,提高全社會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認知度;也需要做好管理、考核、保障等工作,提高人民群眾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權利意識和自豪感。只有這樣,才能使人民群眾真正想參與、敢參與、會參與,才能真正形成各職能部門協調配合、人民群眾理解支持、人民陪審員積極有序參審的良好局面。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人民陪審員制度又上了新臺階。我們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認識人民陪審員法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人民陪審員法的貫徹落實工作,切實把學習、宣傳、貫徹人民陪審員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提上日程,努力開創人民陪審員工作新局面,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徐家新

這次會議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貫徹實施人民陪審員法的一次重要會議。會議結束後,地方各級法院要及時向黨組彙報,認真做好會議精神的傳達工作,組織全體法官和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周強院長、傅政華部長、王超英副主任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的通知》要求,紮紮實實把人民陪審員工作不斷向前推進。

下面,我就貫徹落實本次會議部署,做好近期人民陪審員工作再強調幾點意見。

第一,大力開展人民陪審員法的學習宣傳

人民陪審員法剛剛頒佈,加強學習宣傳是第一要務。當前,各級法院要抓好法院領導幹部和廣大法官的學習,先學一步,學深一層,全面、準確學習領會人民陪審員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內容,努力提高廣大法官對人民陪審員法的理解和適用水平,增強廣大法官指導人民陪審員有效參審的能力,確保人民陪審員法的各項規定入心入腦,有效實施。

針對社會上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瞭解不夠的情況,要積極採取措施,進一步加大人民陪審員法的宣傳力度,結合普法宣傳,豐富宣傳方式方法,提高全社會對人民陪審員制度的認知程度,擴大制度的影響力和輻射面,使廣大人民群眾全面、深刻地瞭解人民陪審員制度。

第二,積極配合司法行政機關做好人民陪審員選任

各高級人民法院要積極配合同級司法行政機關,儘快研究出臺關於本地區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方案,精心組織,把握進度,嚴格把關。採取有效措施,指導轄區內各基層人民法院配合司法行政機關,爭取年底前完成第一批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工作。各基層人民法院要積極配合司法行政機關做好人民陪審員隨機抽選、資格審查等工作,並做好人民陪審員提請任命、就職宣誓等工作。

人民陪審員法對擔任人民陪審員的資格和條件作出較大調整。為確保審判活動的正常進行,人民陪審員法施行前已經任命的人民陪審員繼續任職,任期屆滿後自動免除職務。對不符合人民陪審員法規定的選任條件的人民陪審員,應當與司法行政機關查證屬實後,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除其人民陪審員職務。

第三,加強和改進人民陪審員的培訓工作

各級人民法院要會同司法行政機關根據人民陪審員參審職權變化和新的履職要求,加強對人民陪審員權利義務、訴訟程序、庭審技能,特別是事實審和法律審的不同側重點等內容的培訓,充分利用案例教學、現場觀摩、研討交流、網絡培訓等形式,切實提高人民陪審員的履職能力。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將會同司法部,在國家法官學院組織一期人民陪審員制度專題示範班。

第四,紮實推進人民陪審員管理信息化建設

各地要把人民陪審員工作納入到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的大格局中,加強信息化建設力度,實現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信息管理系統與各級地方法院人民陪審員管理系統的互通互聯,實現人民陪審員管理系統與本地審判管理系統信息的互通互聯,實現與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以及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互通互聯。要積極推進人民陪審員信息管理與分析、陪審員履職管理、陪審員評價管理、陪審員監督管理和陪審員服務平臺功能建設;積極運用手機APP、遠程閱卷、電子簽章等信息科技手段,實現選任、參審、管理的全程信息化,進一步提升人民陪審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為人民陪審員參審提供便利。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這次動員部署會是一個開始,人民陪審員法的各項規定能否落地落實,關鍵在於思想認識是否到位,組織領導是否有力,支持保障是否充分。各級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機關要始終保持求真務實、與時俱進的工作作風,始終保持迎難而上、勇於創新的工作精神,始終保持實事求是、嚴肅謹慎的工作態度,切實做好人民陪審員法貫徹落實工作,努力開創人民陪審員工作的新局面,堅決完成好黨和人民賦予我們的光榮使命和歷史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