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認識源自溫州的聯合授信機制

01、一個巴掌加不了槓桿

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

同理,一個巴掌也加不了槓桿。

此前槓桿過度了,如今債務違約了,企業和銀行鬧將到了衙門,各有各的理。但官府把企業和銀行先各打一頓板子,一般不會打錯。

往往在信用違約事件發生時,我們才注意到這些企業的槓桿已經這麼高了(而在出事前,他們會告訴你這是本行業正常的商業模式)。同樣令人驚奇的是,在企業槓桿率慢慢升高的過程中,總有金融機構依然源源不斷地輸送融資。所以,雙方各打一頓板子。

每一片雪花都不是無辜的。企業的過度融資,剛好遇上機構的過度放款,一拍即合,才有了今天的局面。陽光底下沒什麼新鮮事,這樣的局面,數百年前發生過,幾十年前發生過,哪怕只是幾年前,也發生過。

而適當的解決方法,人家也已經探索過了。從現有資料上看,率先探索聯合授信機制的,正是2011年開始處於信用風險漩渦中的溫州。

02、過度授信之禍

2010年宏觀調控之後,“四萬億”狂潮中過度槓桿的企業、過度放款的銀行,開始嚐到苦頭。2011年,溫州率先暴發中小企業流動性危機,很多過度負債、短借長投的企業,因為滾續不上短期負債,開始對高利貸違約。

此前民間的慣用做法,是企業先借一年以內的短期貸款,用於長期投資(一般是多元化投資,房產、礦產之類的,因為主業並不需要這麼多資金,即“過度授信”)。當短期貸款到期後,先借民間借貸償還貸款,然後等新的短期貸款批下來,再還民間借貸,這叫“過橋”。2010年宏觀調控後,銀行銀根收緊,當企業照常去借了民間借貸償還了銀行貸款後,銀行卻突然說,它沒錢放新貸款了……於是,企業便對民間借貸違約了。厲害之處在於,貸款是企業名義借的,畢竟是有限責任。而民間借貸一般是個人名義,是無限責任。於是,自殺、逃亡等惡性事件開始發生。

這時,風險會擴散。有些企業在多家銀行借款(多頭授信),各筆貸款的到期時間不一樣,有一筆到期後,出現了上述的過橋失敗,從而對民間借貸違約,企業經營陷入困境,其他貸款本來沒到期,卻陷入風險之中。其他銀行為求自保,連哄帶騙提前抽回貸款,導致這家原本可能還有救的企業,瞬間死亡了。這就是抽貸,它可以讓一家本來不用死的企業瞬間死亡。

到了最風聲鶴唳的時候,甚至一個企業主有點什麼動靜(比如出差在外手機沒電了聯繫不上),被坊間訛傳為出事,銀行和債主們就來抽貸。害得那些企業主常備充電寶,手機一刻都不敢沒電。

更加荒唐的事還有。有些總行不瞭解下面情況,發現溫州行業出風險,不分青紅皂白先削減或暫停當地分支機構權限,導致業務開展不了,白白流失好客戶。

這就是信用風險。這東西很神奇,看不見摸不著,但只要信心崩了,這信用風險會沿著人心和謠言快速傳染,最後各種離譜的事情都會發生,彷彿雪崩一般,結局慘烈。這時,“信心比黃金重要”。

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此時如果不重建信心,那麼投入黃金是沒有用的。因為,沒有信心的黃金,也不是流動性。流動性=資金+信心。

03、聯合授信的誕生

經歷過這段苦痛之後,溫州當地金融管理部門找準病灶,對症下藥,開始試行銀行的“企業授信總額聯合管理”。2013年7日,全溫26家銀行共同簽署《溫州市銀行業防控多頭授信過度授信自律公約》,同一家企業的多家授信銀行,開始實施聯合管理,一方面防止過度授信,另一方面也防止其中個別銀行抽貸。2013年9月,浙江省銀監局指導浙江省銀行業協會出臺了《企業授信總額主辦行管理試點辦法》,在溫州、紹興、蕭山(三個銀行抽貸最猛的地方)等地區開展試點。而後,其他省區也有類似做法。

當時,當我們在辛勤地奔赴溫州調研時,公司有位領導非常前瞻地跟我們講,溫州就是中國的縮影。如今,快5年過去了,隨著監管從嚴,全國信用違約事件時有發生,銀行“抽貸”跡象也有(信用債發行失敗的效果與此類似)。當時溫州的問題,現在是全國的問題。

近日,銀保監會印發了《銀行業金融機構聯合授信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意味著聯合授信這一地方探索出來的路子,開始在全國試行,在全國範圍內挑選試點企業推行。聯合授信機制建立前後,銀行授信業務有何區別呢?

之前做法是:好企業為各銀行爭搶的對象,很多銀行去上門營銷。由於銀行之間是同業競爭關係,因此往往並不交流溝通,即“背靠背”,各自給企業授信。放款後,放款記錄會登記到央行徵信系統,但會有一個月左右的時滯。其他銀行(包括新上門的銀行)一個月後才能通過徵信系統查到企業銀行融資情況(其他不進徵信系統的融資則沒辦法,比如民間借貸等)。這已經為企業過度融資創造了空間(有些企業利用這一個月窗口期,多申請幾家授信並同一天提款)。但是,有些銀行,在指標壓力下,即使看到企業已有不少借款,為爭奪該客戶,不但不會控制風險,反而會加入競爭,通過增加額度、降低利率等手段,試圖在多家授信銀行中搶佔更多份額,進一步加劇了企業的過度槓桿(有些風控嚴格的銀行,看到該企業已有多頭授信,則會迴避)。

但對於銀行研究人員來說,多頭授信有個附帶的好處,就是把不同銀行放到同一客戶服務中去直接比較,能夠看出來各家銀行風險控制、服務質量的差異(如果兩家銀行各自服務兩家企業,有時候不具有可比性)。

建立了聯合授信機制後(以下內容取自《辦法》,此前各地試點的內容各有不同),3家以上銀行、50億元以上融資的企業,銀行應建立聯合授信機制(3家以上,20-50億元間的自願建立)。銀行業協會負責協調各銀行建立該機制並組建委員會,有一整套議事規則。聯合授信的各成員銀行共享企業信息和授信額度,額度內依約放款,企業在額度內可自主選擇銀行。調整額度、風險預警等重大事件銀行們投票表決(不得獨自抽貸)。新銀行想放款也要加盟成為成員(放款極少的也不加入,但也要通知委員會),無餘額的成員也可退出。成員銀行設一個牽頭銀行主持工作,一般是授信最多的銀行。

這一機制,一方面可以防止企業過度授信,大家坐下來商量好總共能借多少錢,已借多少錢大家也都能及時看到。同時,另一方面也制約了銀行的行為,不允許某一家銀行突然抽貸,因此對企業也是一種保護。銀行違反協議的,委員會先處理,嚴重的上報銀行業協會,依然拒不改正且可能引發風險的,則協會再上報銀保監會,由銀保監會行政處罰。

04、展望:後續的問題和發展

聯合授信機構,旨在防止企業過度授信,同時防止銀行無序抽貸,有其積極意義,但也會有一些問題,還需要在未來實踐中不斷改進優化。

一是交易成本。將部分原先由市場解決的交易,實施了內部化,交易成本會有抬升(類似“企業的邊界”的問題)。畢竟是新設立了一個機構,有一整套運行機制,會有一些成本,尤其是牽頭銀行工作量較大,成本較高。

二是信息生產問題。銀行通過調研企業獲取企業信息,該信息是銀行的“無形資產”,銀行依據該信息做出放款和服務的決策,激勵與投入匹配。聯合授信機制實施後,這些無形資產共享給成員銀行,會扭曲激勵,而其他銀行“搭便車”,甚至產品和服務被其他銀行模仿。

從溫州經驗上看,實施該機制後,效果比較明顯,全溫銀行業授信總規模下降(當然,這一方面也是銀行抽貸的功勞……)。在多家銀行有授信的企業的數量也大幅下降。或者換個維度,每企業授信銀行家數,也是下降的。多頭授信、過度授信的情況被遏制。

最後,有可能出現的局面是,能力相近的銀行組團,不帶小銀行玩(不想讓他們搭便車)。客戶基礎良好的銀行,依然能夠服務好自己的客戶,確實需要聯合授信時也可充當牽頭銀行。而企業無法過度融資之後,也已無太多必要去尋求多頭授信,有一兩家合作順暢的銀行長期合作即可(除非現有銀行由於自身原因實在提供不了合理融資額度)。而客戶基礎不好的銀行,在拼搶新客戶時,要加入已有的聯合授信機制,已無特別優勢。因此,預計銀企關係的粘性會提升,銀企關係變得更加穩定。而客戶基礎不好的銀行,搶客戶更難,生存壓力進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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