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衛計委扶貧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健康扶貧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建檔立卡貧困病人住院報銷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1.住院收費處在為病人辦理入院手續時,能夠確認是參保的建檔立卡貧困病人的,收費處免收病人住院期間的所有押金,並保存病人的社會保障卡。
2.病人到所入住臨床科室後,臨床科室值班護士應詢問病人,查看病人身份證,並向醫保科進一步核實病人身份。對於在住院收費處未出示健康扶貧卡但經確認後是參保的建檔立卡貧困病人,臨床科室值班護士應通知住院收費處,闡明病人身份,收費處做出登記,住院期間免收病人押金。
3.參保的建檔立卡病人,住院時將身份證交由臨床科室護士站保存。
4.建檔立卡貧困病人出院時,臨床科室值班護士通知醫保科,由醫保科工作人員協助病人辦理出院手續,實行一站式結算。
5.出院時,建檔立卡貧困病人結清個人自付費用後,住院收費處和臨床科室分別將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歸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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