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發票報銷,不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注意發票這3項內容

費用發票報銷,不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注意發票這3項內容

發票是會計日常工作接觸最多的,發票雖然小,可不注意就會給企業帶來損失,有時候還會給會計帶來從業風險,會計如果不注意收到假的發票或者是不合格的發票,會給自己的工作帶來麻煩,會計收到增值稅普票和專票的時候,注意下面3項內容:

1、增值稅普通發票:如購買方為企業、非企業性單位(有納稅人識別號)和個體工商戶,購買方欄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為必填項,其他項目根據實際業務情況需要填寫;購買方為非企業性單位(無納稅人識別號)和消費者個人的,“名稱”為必填項,其他項目可根據實際業務情況填寫;如果消費者能將上述信息準確提供給商家,就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需要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摺疊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出來後左上角會有成品油三個字。

2、增值稅發票開具:(1)購買方欄填開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需將購買方的4項信息、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全部填寫完整。其他欄次填開要求,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欄可按實際業務填寫,無此項目可不填。開發票時,發票上開票人可以和收款人為同一人,但開票人和複核人不可為同一人。但實際工作中,特別是小單位,開票人、收款人、複核人經常都是一個人,開票與收款如果是一人,不符合財務的有關規定。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納稅人開具發票應當加蓋發票專用章,發票專用章加蓋必須清晰。特別提醒,不能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即加蓋發票專用章又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也是屬於不合規的發票。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收款方加蓋發票專用章,不需要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代開普通發票,必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不需要加蓋收款方發票專用章。電子發票上有稅控簽名和企業電子簽章,不管是彩色打印還是黑白打印,都不需要另外再加蓋發票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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