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民用航空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徐世卿受到開除黨籍、撤職處分

日前,經阜陽市委批准,阜陽市紀委監委對阜陽民用航空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徐世卿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徐世卿違反組織紀律,未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借用業務往來企業人員大額資金用於炒股,並接受該企業人員安排的旅遊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私分單位公款。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阜陽市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阜陽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徐世卿開除黨籍、撤職處分,由副處級領導職務降為辦事員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阜陽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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