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售疑雲,4月1日之後買保險真的更貴了?

停售疑雲,4月1日之後買保險真的更貴了?

最近讓保險行業最動盪的一則新聞就是“停售”,不少用戶和從業人員都很是擔心,紛紛向精算君提出類似的疑問“停售對消費者有什麼影響?”“再不買是不是要虧了?”精算君一向不喜歡回應類似消息,因為“停售風雲”多半不值得推敲,要知道娛樂圈明星發作品離不開炒作,保險界也是如此。大家每年聽到的“停售”消息,其實多半是保險公司為了推出新產品的炒作手段。

但細心的精算君也發現,這次的“停售潮”還是有些不同的,不再只是幾家保險公司自說自話,保監會媽媽也參與其中。究竟什麼產品停售,停售和大家有什麼關係?停售後的新產品有什麼變化?精算君今天就化身保險圈業餘“紀委”,幫你撥開“炒作疑雲”,一一解答:

一、關於停售,保監會說了什麼?

引發這次“停售風雲”主要來自與2016年保監會下發的兩則重要通知,分別是第76號文和第199號文。

以下是精算君對這次新規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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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槓桿率 = 死亡/長期護理責任保額 ÷ 全部應交保費

* 中短存續期產品通常形態是:交費期短,保障功能少,承保的前4個保單年度內,出現“現金價值(賬戶價值)+ 累積生存金 + 保單分紅/萬能結算利息” > 累計保費,相當於是一筆中短期投資。

以上1-4條,直接引發了這次大規模產品停售潮,不合規的產品統一要在2017-04-01前完成停售。剩餘的主要是對中短存續期理財型保險產品形態和業務規模的進一步限制,降低萬能險保證利率,對萬能險實際結算利率提出了明確的指引。

至於保監會為什麼這樣做?歸根到底,要從“保險姓保”這四個字說起。

由於國內保險市場重理財,輕保障的“不良風氣”長期存在,純保障型的產品的市場佔有率普遍偏低。此次整改停售通知,無論是規範產品的保障功能,還是限制中短存續期理財型保險的銷售,都明確透露出保監會“保險姓保”的理念,整體來講,無論是對市場,還是對消費者,都是有利的。

那麼,停售之後,接下來的新產品究竟會有怎樣的變化呢?接下來,我給大家做簡單的分析和總結。

二、停售之後,新產品怎麼變?

這裡,我們重點看看76號文的相關規定,因為在這裡監管對三類產品的“保障功能”做了明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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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歸納:以下三類產品:壽險(定期或終身)、兩全險和護理險,其保障功能所對應的『槓桿率』必須符合監管要求的下限。

*『槓桿率』=死亡/長期護理責任保額÷全部應交保費。

最低『槓桿率』要求由投保年齡以及所選的交費期決定

舉個栗子:某人40歲時投保一份終身壽險,死亡保額50萬,交費期20年,年交保費1.9萬元,合計總保費38萬元,交費期結束時到達年齡59週歲。

這款終身壽險的『槓桿率』僅為132%,而按照新規定,不得低於下限140%,那就必須停售了。

整改後的新產品的『槓桿率』要提高到至少140%,這就意味著每年所交保費最多為1.78萬元,換言之,產品要降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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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不是規定裡的三類產品都要降價呢?別高興太早,具體產品還要具體分析。

1. 壽險

1)定期壽險

本身產品的『槓桿率』就高,絕大部分老款定壽其實都能滿足監管要求。所以定壽也不會受到此次“停售風雲”的波及,定壽這類產品的更新換代,更多的會是和生命表更迭、替換死亡發生率有關。

2)終身壽險

這類產品,以死亡保險責任來可以劃分為以下兩種:a.死亡賠付保額;b.死亡賠付現金價值和所交保費中的較大值。

*這裡的“現金價值”會在基礎現金價值的基礎上乘以一個比值,通常在105%-120%之間。

a. 第一種,從過去保險公司通用的定價假設看,目前在售的、無論分紅型還是傳統非分紅型的終身壽險,其大多數『槓桿率』都能符合這次監管規定,不合規的部分產品,保險公司也只需要對一些高投保年齡的定價做“小修小補”,通過將產品定價的預定費用率降低(比方說打個95折),就能降低保費,提高槓杆率,也就能合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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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第二種,這次將被重點整改。其實這類產品的形態跟目前香港對內地熱銷的終身儲蓄型壽險類似,例如所交保費與保額差不多、後期通過減保方式部分提取現金價值,實現理財收益的支取。如果保險公司按照監管規定對這類產品的死亡保障進行升級,在其他定價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其保費會漲,相當於產品的中短期內的理財效果被削弱。

2. 兩全保險

兩全險包含死亡責任和生存責任(滿期金+生存金),並且隨著保險期間的縮短,生存責任在總保費中的佔比會逐步提高,甚至超過死亡責任。但按照這次監管規定,『槓桿率』計算的分母只包含了死亡責任的保險金,但是作為分子的保費卻包含了生死兩項責任,導致兩全險的『槓桿率』比壽險更低,成為重點整改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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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全險按滿期責任的不同分成兩類:a.滿期返還保額,常見產品是少兒的教育金保險;b.滿期返還所交保費的一定比例,例如120%,常見產品是“百萬身價”長期意外險。接下來我帶大家看看新規對它們的影響。

a. 對於少兒教育金保險,個人預計,整改後產品形態會發生變化,將生存金保險責任單獨拆出來作為附加險(年金險),主險兩全險僅保留死亡保險責任和滿期保險責任,同時通過提高死亡保險責任來滿足監管要求。整體來講,在維持定價假設不變的情況下,整改後的新產品提高了死亡保障保費會漲,但為了保證產品競爭力,預計有保險公司會通過調低預定費用率維持價格不變甚至調低。

b. 對於“百萬身價”長期意外險,由於意外死亡的保額(通常都是一百萬)也納入『槓桿率』的計算中,所以無需對新產品做任何形態上的更改,都能輕鬆符合監管要求。如果還有保險公司借這次機會炒作這類產品的停售,那完全就是“忽悠”行為。

3. 護理險

本次整改主要波及的是某些“掛羊頭賣狗肉”的中短存續期護理險,打著長期護理的幌子,實際上是3-5年期的短期理財型產品。其保險責任的特點是:護理保險金 = max(所交保費,現金價值(賬戶價值)×120%),護理保險金以一次給付為限。而且,這類產品多數屬於萬能型,退保手續費率低。

通過在中保協的產品條款庫的查詢,目前這類產品背後承保方多是健康險公司,詳細就不點名了。這從側面反映出目前中國專業健康險公司只經營健康險業務難以生存的尷尬局面,都眼紅壽險公司,妄圖通過經營中短存續期萬能險,做大規模保費,從而實現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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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產品整改後,我預計這類理財型護理險,不僅業務規模會下降,而且由於保障成分(長期護理責任中返還現金價值的比例)被監管強制提高,萬能保底結算利率和實際結算利率也受制於監管的各項約束,實際理財效果會被削弱。

三、 保乎 · 小結

中國保監會為了落實“保險姓保”這件事情真的是操碎了心,無論過去兩年對以萬能險為主的中短存續期理財保險的整改,還是這次對三類保險的保障功能劃出了『槓桿率』底線,都體現了保監會的統一思路:要求保險公司好好設計產品做優化保費結構,理財險不是不讓做,但同時必須要要求加大長期價值型保險(保障類)的研發和銷售。

但由於2016年76號文中所要求產品整改的時間落在2017年4月1日,正好與保險公司二季度“停售炒作”的時間點正好匹配,加上本次整改力度之大,所以才引起了全行業如此激烈的反響。

精算君認為,這次停售主要針對產品保障功能的調整,但並不意味著會直接導致保費上升,保險的定價還涉及預定利率、死亡率等關鍵因素,所以不能一概而論。早前市場上也傳聞生命表的升級,會引發產品漲價,精算君在過往的文章中也早有闢謠,大家可以進行查閱。

作為消費者,還是需要保持清醒,分清行業政策和銷售套路的區別,別一味迷信“停售”的伎倆,除了這次保監親自出馬的整改之外,保險公司單方的“停售”,多半隻是正常產品升級。即使是公佈新規,也要具體產品具體分析,不要以偏概全,理智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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