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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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过《野性的呼唤》的朋友一定知道作者英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还有一部最为璀璨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在书里,我深切的感受到生命是存在于世界的基石和原点,认真对待生命是每个人最基本,最不可或缺的态度,就像科幻作家刘慈欣《三体》中阐述的那样,所有一切的前提是有生命权,没有生命,所有的一切都是空中楼阁,生命权是自己最不可放弃的权利,也是自己最不可让渡的责任。

在我看来《热爱生命》一文,区区几十页篇章,其文字朴拙,力透纸背,一股不屈于生活艰险,奋力抗争的精神扑面而来,在种种困难,重重艰险,甚至是死亡威胁的情况下,也不曾放弃过信念。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主人公作为一名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比尔抛弃,他自己不得不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内心始终想念着南方约定的地点。隆冬寒夜,风雪袭来,他面临着这样的困难,没有一点食物,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但他始终相信朋友比尔在约定的地方等他,他顽强的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舔着他滴落下的血液,紧紧跟在他的身后。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这个悲壮的故事跨越时间的阻隔,完美塑造一个富有顽强意志力小说主人公形象。你可以充分发挥你的想象,在寂寥的北方荒野里,在严寒和野兽的威胁下,主人公孤身一人,极端疲倦和衰弱,通过自己的行动,寻找着求生之路。即使他的身躯已经形如僵尸,他内在的生命却不愿死去而逼着他前行。

我的感悟在于对于生命我们只能活过这一世,如何生活是我们必须赋予的意义,我记得在《生活的意义》中,作者精神病理学家维克多·弗兰克曾如此表示:“如果人生真有意义,痛苦自应有其意义。痛苦正如命运和死亡一样,是生命中无可抹煞的一部份。没有痛苦和死亡,人的生命就无法完整。一个人苦能接受命运及其所附加的一切痛苦,并且肩负起自己的十字架,则即使处在最恶劣的环境中,照样有充份的机会去加深他生命的意义,使生命保有坚忍、尊贵与无私的特质。否则,在力图自保的残酷斗争中,他很可能因为忘却自己的人性尊严,以致变得与禽兽无异。险恶的处境,提供他获致精神价值的机会;这机会,他可以掌握,也可以放弃;但他的取舍,却能够决定他究竟配得上或配不上他所受的痛苦。”

杰克·伦敦笔下的主人公之所以热爱生命,最终战胜艰险,更重要的是在于其有所信仰。他虽然被朋友比尔残忍抛弃,可他仍信任比尔。他坚信,朋友比尔会在前方不远处等他,他们会会合,然后一直往南走去。这种信仰是一直支撑着主人公的精神支柱。也许是对生命本身的渴求,熊在他昂扬的生命的咆哮中退却了,病狼在他可怕的耐心中倒下了。难怪维克多·弗兰克强调,当一个人深陷苦难的时候,只要他还有信念,并且盼望信念介入他的生命来改变他的现状时。信仰就在他的生命中发挥了及为重要的作用。

书中有这样一个片段,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以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为最终的目的。面对绝境,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我一直认为苦难在一定意义上是考验一个人内在自由度的试金石,即一个人的内在自由能否超越外在的命运。这种人存在于任何地方,每个人面对不同的命运挑战时,都会从痛苦中获得成就。人最关心的并不是获得快乐或逃避痛苦,人最关心的是了解生命的意义,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需要为它付出代价,人也会为它去受苦,受累,同时也必将收获属于自己的芳华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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