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20年,深圳再啟“房改”住房制度迎重大調整!

6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舉行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新聞通報會,會上發佈了《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徵求意見稿)》。

該《意見》將住房分為市場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三大類,計劃到2035年,籌集建設各類住房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於100萬套,堪稱新一輪“房改”(住房制度改革)政策。

時隔20年,深圳再啟“房改”住房制度迎重大調整!

第一階段

近期,2018—2020年建設籌集各類住房42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少於25萬套。

第二階段

中期,2021—2025年建設籌集各類住房45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少於25萬套。

第三階段

遠期,2026—2035年建設籌集各類住房83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不少於50萬套。

政策性支持住房

公租房佔住房供應6成

第一類是市場商品住房,佔住房供應的40%左右,讓有能力的市民通過市場商品房來解決住房需求。深圳將繼續嚴格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以中小戶型商品房為主,努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第二類是政策性支持住房,佔住房供應的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分別佔20%;其中人才住房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供應,可租可售,建築面積以小於90平方米為主,租售價為市場價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重點面向符合收入財產限額標準等條件的本市戶籍居民供應,可租可售、以售為主,建築面積以小於70平方米為主,租售價為市場價的50%左右。

第三類是公共租賃住房,佔住房供應的20%左右,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戶籍中低收入居民、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人員、先進製造業職工等群體供應,建築面積以30-60平方米為主,租金為市場價的30%左右,特困人員及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租金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10%。

以輪候、抽籤、搖號等方式

租售安居房

在完善安居型商品房制度方面,《意見》提出,合理劃定戶籍家庭租購安居型商品房收入財產限額。將完善安居型商品房的分配製度,實行批次集中配租配售,根據每批房源的供應情況,綜合考慮申請人在深繳納社保時間等因素設定入圍條件,以輪候、抽籤、搖號等公開透明的方式確定租售對象。

建立人才住房

安居房封閉流轉制度

該《意見》還提出,將建立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封閉流轉制度,出售的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在一定年限內實行封閉流轉。

據悉,封閉流轉期間,因另購市場商品住房等法定事由或自身原因需要轉讓的,應當面向其他符合申購條件的對象轉讓,或由政府按規定回購。購房人自購房之日起累計在深繳納社保滿15 年,或者年滿 60 週歲且購房滿 10 年,符合深圳人才安居辦法、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辦法等規定條件的,可以進入市場流轉,但要向政府繳納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

老王觀點

到2035年,建設各類住房170萬套,對於近幾年來深圳的人是福音,針對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和專業人才等各類群體,有效的保障了中低收入者的權益,由此可見,深圳還是一個人性化的城市。

如果按照一套八十平的面積段來算的話,130萬套住宅需要建設用地10400萬平米的土地,深圳的土地供給壓力還是有點大的,這一系列住宅的落成必然對學區、醫療、商超等配套的需求加大,因而政府對於資金和建設管理的壓力也很大。改善性商品住房對房價的影響不大,起不到抑制房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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