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的3种风俗,不会第一种将被人耻笑!

汉朝是我国一个很特别的朝代,不单只是因为它有着极为出彩的文治武功,如“文景之治”、“汉武大帝”和“昭宣中兴”等等;有着后世难以望其项背的文化成就,如汉赋、《史记》和魏晋风骨等等,还因为它的一些在后世消散了的风俗习惯。

就好像下面将要说道的3种风俗,尤其是第一种,在当时极为盛行,要是不会那就一件将被人耻笑的事情。

一、人人皆好跳舞

在汉朝,跳舞不是歌伎舞女的专利,也不是女性独享的权利,而是不以阶层来划分界限、不因贫富而改变的社会风俗,可以说,这是汉朝独有的一道风景,因为到了后世的朝代,这种风俗就随着历史的烟波而消逝了。

“好跳舞”,到底喜好到什么程度?不只是要在宴会的时候跳,无论的时候要跳,高兴的时候要跳,不开心的时候还是要跳,反正是逮着机会就要来跳上一段。

比如司马迁的外孙杨恽,罢官之后赋闲在家,一次喝醉了酒,就口中高歌、手臂挥舞、身体扭动,不断地双足踏地,一个人跳得是不亦乐乎。

又比如在西汉后期,在一次官员的宴会上,长信少府檀长卿心血来潮,当场为在座者表演了一场猴子和狗相互打斗的滑稽舞蹈,引得满堂大笑。

汉朝的3种风俗,不会第一种将被人耻笑!

最关键的是,自己一个人跳也就算了,还要拉上别人一起来跳,这就是所谓的“以舞相属”。

它是指在正式宴饮场合中,宴饮高潮是进行的一种习俗。流程是主人先行起舞,跳完后,嘱咐来宾接着跳,一个跳完另一个接着跳,直到所有的客人全部跳了一遍才算结束。

在这个过程中,要是有人拒绝接着跳下去,那就是不给主人面子,失礼的同时还很容易引发冲突。比如蔡邕在遇赦返京的时候,五原太守王智来为他饯行,酒酣之时,王智起舞“属”蔡邕,可蔡邕因为一直都很讨厌王智的骄横,拒绝起舞。羞怒交加的王智,最后诬陷蔡邕诽谤朝廷,搞得蔡邕只能亡命江海,远遁吴地。

从这就可以看出,会跳舞、善于跳舞在当时是多么重要的事情了。

二、人人皆好唱歌

歌舞歌舞,有舞肯定得有歌,否则就是不完整的。

最著名的例子,当然就是汉高祖刘邦的《大风歌》: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还有的就是戚夫人被吕后囚禁之后,所作的那首歌:

子为王,母为虏,终日舂薄暮,常与死为伍!相离三千里,当谁使告汝!

汉朝人作歌,是随心情的,也是随意的,看到今天春色好,来一首;看到一件不好的事情,来一首;想到一件开心的事情,来一首。反正,不管男女老少、贫穷富贵,管他什么事,就得高歌一首。

汉朝的3种风俗,不会第一种将被人耻笑!

三、尚武崇武

秦汉时期的中国,是“尚武的帝国”,按照汉朝的制度,“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也就是说,每一个青年男性都会有习武的阶段。

而有一些地区的尚武之风更为炽烈,也就是现在的河北、山西北部、陕西中部和北部、甘肃地区,以及江苏、浙江一带。

受这种风气的影响,汉代男性十分喜好举重这种游戏,男性膀大腰圆也总是得到正面评价。而这种尚武的习俗,也一直在后来的历朝历代传递了下去,《水浒传》里面描述了“鲁智深倒拔垂杨柳”这样的场景就是很好的例子。

汉朝的3种风俗,不会第一种将被人耻笑!

到了现在,这几种风俗基本上已经被多元化的兴趣所取代,不过,歌舞倒无所谓,尚武这个,男同胞们还是有必要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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