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情的積累留下難忘 會變成不捨 抵抗日常一地雞毛的消磨

怎麼分辨這個期望是想跟她成立家庭,還是這份愛情是以成立家庭為基礎的?

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今天年輕一代和父母這一代,在愛情方面確實有巨大的差異。首先一點,我們中國的代際倫理是不一樣的,所以中國人在處理這個問題的時候,沒有什麼可依靠的外部法則,因為中國父母是全心全意為子女的,為子女投入了自己的一生,所以要特別尊重父母的這種願望和感情。

但另外一方面也要明白什麼叫尊重。幸福是尊重的核心,你幸福了就是對他最大的尊重,而不是說照他說的辦是最大的尊重。父母已經跟你有二十幾年甚至三十年的差距, 他的生活理想,他對生活的定義,是那個年代的東西,而你還有這麼長的時間要度過,你的一天又一天,你的一年又一年,要自己走過去,而父母往往給你的安排是讓你一步就跨過去。

如果真正按照那個路子走,既取消了你的欣喜,也取消了你的悲傷,取消了你形形色色的喜怒哀樂、陰晴風雨,這樣的話,生命就沒意義了。哪怕我要受苦,我也要自己一天天去受。

我們對父母一定要謝謝,他們可能是我們最後的依靠。你在路上可能走得太辛苦、太艱辛、太坎坷,然後你回到父母身邊能有最溫暖的對待,但是獨立的路一定要自己走。

什麼叫獨立的路,獨立的路就是從零開始,一點點自己創造生活,幸福就在這個過程裡面。

父母可能更重視家,但是年輕人來說,更多地是創造一個家,這個家包含兩個層面,一個是物質層面,一個是精神層面,如果沒有愛情的話,精神層面無從談起, 這個家就失去意義了。所以我覺得年輕人一定要特別堅定地站在自己的獨立性, 站在自己的創造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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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方面的差異可能會因為愛情漸漸平息,但它還是存在的,應該怎麼給自己一個比較好的交代?

中國人是農業社會過來的人,生物的節奏影響我們的生命觀,這個毫不奇怪,因為我們以前是種莊稼的,種莊稼的就是一年四季,從播種到收割,有一個自然性的節奏。

但是進入現代社會,我們對人的理解有一個變化。人身上是二元的,一個是他的生物性,就是他的身體,身體是會隨著時間而變化的;另外一方面是他的精神,精神是沒有年齡的。畢加索80多歲還拿著手電筒在黑乎乎的房子裡面創作那種光畫,非常孩子氣,非常有意思。

一個人要明確一點,相愛是精神層面的東西,不管什麼年齡,相互之間都可以獲得情感。之前有個人他特別苦惱,說他愛上一個女性,不知道該不該在一起。雖然前兩天毅然跨過去了,但心裡還是有疑慮。

因為他剛畢業,23歲,對方46歲。他說因為在一起心裡覺得特別地單純,特別地溫暖。那我說就在一起吧,你考慮那麼多幹什麼。人一輩子有時候哪怕能夠那麼純粹地過一天都很難得。如果說你跟一個人一年有時候勝於十年,這就是精神的感受。

中國人是從農業社會走出來的民族,我覺得特別地要強調,身體真的只是承載我們生命的一個平臺,它不是決定性的東西,精神是永恆的。我向來不贊成“生不帶來,死不帶去”這句話。“死不帶去”只是從身體角度講,一個人他在文化上、藝術上、思想上傳播的東西是永遠存在的。我們今天還反覆在讀柏拉圖、莎士比亞、曹雪芹、屈原,這些就是精神的東西,我們的生活就是在這個層面上。

而且很多東西是無形的,你有一份好的愛情,會帶動一大片人,因為現在世界上很多人心裡也渴望真愛,但是互相看不見,沒有帶動。有人真的能夠實現它,別人一下就能看到,原來生活確實是可以這樣的,互相就會輸送一種能量。

所以我覺得這種精神關係,直接牽涉到我們的生命觀,在這裡年齡確實不是一個關鍵的問題。有的人把年齡邪惡化、倫理化,看見82歲的娶了一個28歲的,就一片譁然,不依不饒地一直在批判。這個很荒唐,這就說明對生命的理解實在不是在一個向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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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彼此很相愛,但自我追求有些差異,怎麼辦?

差異肯定是不可消除的,但是既然兩個人能走在一起,肯定還是有能夠共振的部分、能夠連接的部分,問題是怎麼讓這兩個部分有一個非常好的平衡。

有些差異是不可能消除的,不可能消除肯定是不能在一起的,但現實往往就是完全不合適的兩個人,他們一開始卻會因為某一點走在一起,所以那個不同在後面會發酵,會不斷地放大。

我們有時啟動一個戀愛的時候,可能沒有充分地注意到有些根本的不同。我是非常相信一點,戀愛是絕對不可能改變一個人的,絕對不要期待我通過戀愛去改變一個人,那完全是幻想。

人的本性是不可改變的,因為那個東西是人家二十幾年根深蒂固從細節裡面培養出來的,你想指望在相遇的這麼幾個月、幾年裡面改變一個人,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但是另外一點,彼此是可以在互動中去協調的。真正好的戀愛有一個最大的指標,就是互相能為對方考慮多少。

很多人有一個錯覺,就覺得我年輕我有缺陷沒什麼,我大了就會變好的。但成長是進化的,你如果二十二三歲就能成熟一些,你到了五六十歲就完全是另外一個人。我們寧可要一種比較高水平的不成熟,但是不要在這些低級的方面去不成熟、去糾纏,這是對生命一個非常大的消耗。

可能所謂的個性衝突聽起來是很大的命題,但實際上是在一些很瑣細的、沒有太多建設性的方面消耗。有時候不要講對錯,其實那是一個誤區,儘量不要在對錯上去互相抵消,我覺得這樣可能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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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感動的愛到底能不能長久?

“感動”這個詞比較模糊。有兩個詞需要區分,一個是“心跳”,一個是“心動”。戀愛是一種心動,什麼叫“動”呢,就是看到這個人以後,我的心過去了,移動了。“心跳”是覺得這個人很不錯,但是心還在自己這裡跳,心沒“過去”,而“心跳”積累久了就變成“感動”了。

所以這個“感動”就是這樣,一個男孩子拼命追一個女孩子,對她千般好萬般好,最後慢慢積累出感動、溫暖,慢慢構成自己的心情了,這種情況很多。

從我個人來說,我向來不提倡追出來的愛情,因為追出來的會掩蓋很多東西。追有一點儀式感,有一點程序化,有一點外部的努力,幫對方幹這樣幹那樣,送這樣送那樣,在這樣的過程裡面其實內心的那種特質、那種自然的表達,在一起時那些相互的自然融合就沒了。

錢鐘書講中國歷史上,只有恩情,沒有愛情,追出來的愛情就是屬於恩情型的。關鍵在於你能不能用這個恩情一直走下去。

如果你比較傳統,你會在這個路上走下去,但如果你比較現代,你還追求精神自由,還追求詩意什麼的,那就問題大了。我自己還是比較傾向於現代型的,就是兩個人很自然地,通過兩個人共同地投入到一個喜愛中,彼此互相地不斷了解,這樣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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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愛情經歷了那種大的動盪,卻在一地雞毛裡面崩潰了!

什麼叫愛情?愛情不是一種合理性,它歸根到底是反理性的。對相愛的人來說,有時候就是一生中有幾個點、幾個片刻,讓你永遠不能放棄,遇到什麼事情的時候,想起那個片刻,你心裡就軟了,心裡就有不捨,這是大事情、大經歷、暴風驟雨之中會建立起來的東西。

一地雞毛的那種日常,確實會消解人的激情,消解人在愛情裡面的那種炙熱、熱烈,在那種生活裡面,一個人有時候可能會厭煩。但是在這個過程裡面,如果他在內心深處已經建立起來一個不捨了,他就會想到對方的痛苦,會想到對方的困境,看到對方難過自己心裡也會難過,這樣就建立起一個通感。

人和人作為主體,彼此之間很難建立起一個心理互置,界限還是很清楚的,不能互相替代。但是在愛情關係裡面,它有時候會建立起一個互相的不捨。

德國有一個家庭,他們家收養了兩個孩子,一個男孩11歲,還有一個女孩,後來他們自己又生了一個,一共三個孩子。

收養的男孩子特別搗蛋,有一次大冬天的時候,男孩子又闖禍了,那個爸爸就拎著他站在二樓的陽臺上,用一桶冷水從頭淋到腳,罰站半小時,為了讓他牢牢記住教訓。

但是我就想,因為是養父,所以他從合理性上,要把這個孩子校正過來,要讓他合理地成長,不能有這些怪毛病,從這個角度他就覺得可以這樣做,他認為是對他好,是一種嚴厲中的慈愛。

但如果是親生父親的話,那就不一樣了,明明知道嚴厲一點好,但是也捨不得做,那就完全不是按照這種道德來了。

愛情關係我覺得也是這樣。明明看到你做得不對,或者你哪裡讓我生氣,按道理我應該怎麼樣,但是捨不得,就是不想讓你太難過,這樣就建立起了一個愛情的基礎。

所有分離的,都是要打破這個基礎。如果你對我不好,我失去了不捨,或者我一直就沒有建立起來這個不捨,那麼這個分離就自然而然了。

很多時候,我覺得大事情的積累會給人點燃一些東西,留下難忘,這個難忘會轉換成不捨,它會抗拒日常一地雞毛的消磨。如果沒有建立起那種東西來,可能在逐漸的消磨裡面就會越來越潰敗,越來越消散。所以我覺得兩個人到底愛不愛,一定要內心深處做一個很深的體會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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