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立,今年29了,在老家這邊一個小縣城幹著送外賣的活,一個月4000塊,每天起早貪黑的,算是每天都可以跑遍全程,累的跟孫子一樣,幹了七八年才剛剛付得起房子首付,在今年5月份在郊區買了一套房,爹媽幫我出錢裝了修,我和老婆也算在縣城正式落腳了!
我和老婆也是在同事介紹下認識,接觸了幾個月,考慮到我也不小了,就定在今年的7月份結了婚,她在縣城超市裡面上班,一個月不到3000的工資,老婆各方面都挺不錯的,可是沒想到結婚之後,就好像是變了一個人一樣。
婚後偶爾出去吃頓飯,還必須去縣城最好的酒店,一頓飯就大幾百上千塊了,買衣服都是專賣店買,不是名牌的不要,我一個月的工資基本是存不住的,都被她給揮霍掉了,結婚到現在半年了,一毛錢沒存到,而且我最近還發現,她辦了很多銀行的信用卡,在我發現的時候就已經刷了一萬多了,我跟她談了很多次,希望她能節省一點,可她完全不聽我說,山窮水盡之後我只能向她提出了離婚。
你們說這樣的婚姻我還有必要繼續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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