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殘聯:將逐步實現殘疾兒童康復制度化保障

中国残联:将逐步实现残疾儿童康复制度化保障

中国残联:将逐步实现残疾儿童康复制度化保障

我國有0-6歲各類殘疾兒童167.8萬人,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關心殘疾人,高度重視殘疾人事業發展。“八五”以來,殘疾兒童康復被納入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通過實施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殘疾兒童康復服務狀況顯著改善。但是,殘疾兒童康復保障制度不健全,經濟困難家庭的殘疾兒童得不到及時康復,以及殘疾兒童家庭因殘致貧、陷入困境等問題仍十分突出。

2018年5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著眼為殘疾兒童接受基本康復服務提供製度性保障,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賈勇介紹

《意見》全文共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主要闡述了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第二部分是制度內容,明確了救助對象、救助內容、工作流程、經費保障等。第三部分是組織實施,從組織領導、能力建設、綜合監管、宣傳動員四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起草主要遵循四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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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堅持保基本、兜底線。立足我國現實國情,將經濟困難家庭的殘疾兒童、兒童福利機構收養的殘疾兒童和殘疾孤兒等作為主要救助對象,將以減輕功能障礙、改善功能狀況、增強生活自理和社會參與能力為主要目的的基本康復服務作為救助內容,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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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堅持統籌規劃,分類指導。依據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改革要求,強調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實行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制,經費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納入政府預算,中央財政對各地給予適當補助,同時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確定救助內容和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適度擴大救助對象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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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堅持有效銜接,補足短板。著力針對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保障制度空白,將現有社會保障制度覆蓋不到的服務內容作為主要救助內容,並與基本醫療保障、臨時救助等制度做好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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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堅持系統設計,整體推進。在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建立的同時,著力推進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能力及救助工作配套政策建設,加強安全、質量、資金等綜合監管。

賈勇說:

《關於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的出臺,標誌著我國殘疾兒童康復將逐步實現制度化保障,有助於進一步保障殘疾兒童康復權益,更好地為廣大殘疾兒童創造健康成長、平等發展的環境,推動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有助於減輕殘疾兒童家庭經濟、精神負擔,有效緩解殘疾兒童家庭因殘致貧問題,增進殘疾兒童家庭獲得感、幸福感;有助於織密我國社會保障安全網,進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更好地推進全面小康社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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