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貴陽市住房公積金部分貸款政策有調整了!

關於調整貴陽市住房公積金

部分貸款政策的通知

築公積金通字〔2018〕39號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精神,進一步滿足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剛性住房需求,防範貸款風險,確保資金安全,助推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對我市現行部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適當調整,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職工家庭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餘額追加購房首付的,不得申請該套住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含2018年7月1日前提取的)。

二、自2018年7月1日起,職工家庭結清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在結清滿一年(含一年)後,方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不含2018年7月1日前結清的)。

三、自2018年7月1日起,職工家庭申請辦理商業按揭貸款轉換成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須在取得該套住房《不動產權證書》後方可申請。

四、原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與本通知衝突的,以本通知為準。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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