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孩子可以無條件,但要講原則

愛孩子可以無條件,但要講原則

01

武志紅在《奇葩大會》上提起一個事業極為成功的女子孫博。

他說:孫博是個一直都在做自己的人,境界太高。既有現實層面的成功,又單純至極,還有讀心術般的能力,看人之準,令人髮指。

現實生活中的孫博,是做私人旅行高端定製的,叱吒風雲的馬雲也只是她的客戶之一。

孫博真正的養育者是奶奶。奶奶給了她足夠的愛與自由。

她從小就和父母聚少離多。

每當父母要回來的時候,她就會提前幾天拿個小板凳,在家門口坐著,望眼欲穿地等爸媽。

奶奶既不說她傻,也不干預她,而是為她準備好各種好吃的零食,讓她開心地等。

所以,在孫博的記憶裡,等待父母回來的日子,都是充滿陽光燦爛的回憶。

在她讀幼兒園時,因為精力旺盛,不肯睡午覺,幼兒園老師希望奶奶能幫著勸孫博。

奶奶卻直接辭掉醫生的職位,到幼兒園做一名小小的校醫,她說以後讓孫博在她的醫務室裡睡覺就好了,而奶奶是當地的名醫。

後來,奶奶對幼兒園的教學方式不滿,就為孫博開了一所幼兒園。

再後來,奶奶又為孫博開了一家小吃店。

很多人會說:天啊,這樣溺愛孩子,會把她給慣壞的。

可孫博並沒有被慣壞。

長大後的孫博是PALA訂製旅行機構的創始人,湖畔大學CEO班的一期學員。畢業時,她的成績是湖畔一期的三甲。

孫博的奶奶,給予孫博的是私人定製般的愛。

所謂真正的愛,就是如此:能細心地看到孩子內在的需求,把自己的精力和時間按他們的需求,恰如其分地給予在他;

在生活中,在每一件小事裡,耐心地陪伴孩子認識和探索這個世界。

松浦彌太郎說:真正的愛,是讓對方活成自己。

因為愛,所以讓孩子自由生長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這才是對孩子最好的愛。

愛孩子可以無條件,但要講原則

02

我同事陳姐的孩子生性內向,不願意出去玩,不願意交際,不合群。

陳姐和老公曾有一段時間,每天傍晚吃過飯後,帶著孩子出去散步,節假日的時候,帶著孩子出門旅遊,不見成效之後,他們索性放棄,不強求孩子了。

孩子在7歲的時候接觸了電腦,從此一發不可收拾迷上了遊戲。

剛開始時,爺爺奶奶怕他遊戲成癮,要求陳姐夫妻配合禁止孩子玩電腦。

但陳姐想到的是:硬堵不如巧通,現在已是信息時代,完全禁止孩子玩不太可能,但沒有約束地玩也不行。

於是,他們與孩子約法三章:

1、不花錢把遊戲打到最好;

2、玩遊戲不能影響到學習成績,一旦成績下降就酌情減少玩遊戲時間;

3、多玩益智遊戲,從遊戲中找到知識點。

孩子8歲時,夫妻倆陪著孩子學了計算機三級,後來就成了那年拿到證書年紀最小的孩子;

到了孩子10歲,讀三年級那年,爸爸又陪著他一起考計算機二級,爺兒倆在同一個考場上,孩子又成了拿證年紀最小的孩子。

學校裡的老師經常因為孩子沒有完成作業找家長,孩子的爺爺找老師求情:孩子已經會了,可不可以不用做,或者單獨佈置別的作業給孩子?

幸運的是,老師答應了。

初三那年,陳姐夫妻帶著孩子走了一圈本市以及省城裡的高中,讓孩子自己選擇高中。

孩子憑藉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心儀的高中後,放棄多年的奧拉星遊戲。

加入學校信息特長小組,從頭學起信息學,同時也意味著如果無法取得成就,那麼高中三年或許就會白費。

但陳姐夫妻支持他的選擇。

高二那年,孩子憑藉信息學的成就獲得保送清華大學的資格;

2017年8月,在伊朗舉行的第29屆國際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孩子獲得金牌。

當年孩子在痴迷電腦遊戲時,很多人說陳姐夫婦,不打孩子、不罵孩子,讓孩子玩電腦,是太“慣”著孩子、太溺愛孩子了。

可自由的孩子更自律,陳姐的孩子為了自己的目標,廢寢忘食,為解一道題能花十多個小時。

真正的愛就是如此,我們在給予他們充分的自由的同時,也告訴他們自由的界限與原則,讓他們在自由中學會自律。

愛不是放任自流,是在呵護孩子自由的原則上,讓孩子建立起秩序:不傷自己,不傷他人。

真正的愛不會“慣”壞孩子,那些好帶又懂事的孩子,都是因為得到了足夠多的愛。

在愛中生長的孩子,內心更有力量,更自信,更容易獲得成功。

如果我們給的愛讓孩子變壞了,那隻能說明,我們給的不是愛。

愛孩子可以無條件,但要講原則

03

前幾天,臺灣女星狄鶯的兒子孫安左(原名孫華)在美國被捕。

他告訴朋友要在學校進行校園槍擊後,警察在他的住處裡搜出包括1600發子彈在內的各種武器裝備。

從小到大,狄瑩給孩子都是最好的,光他在美國的學費,一年就達44萬人民幣。

物質上的豐富,無法彌補孫安左內心情感的匱乏感。

狄鶯曾在《康熙來了》裡說:因為自己和老公身材都不高,所以害怕孩子也長不高,於是每天精心安排營養的飯菜給孩子吃。

她要求孩子每餐必須按大人的量,吃一大盤。

她會事先把飯菜夾到同一個盤子裡分配好,說這是兒子必須吃完的責任,為了監督孩子吃飯,她每天至少花7個小時。

而孩子甚至連夾菜的時間都沒有,沒有遊戲、沒有玩耍,只有學習。因為一旦考不好,就會被狄鶯打到“屁股開花”。

孩子直到11歲都沒有獨自出門過,狄鶯說:“18歲以後你就可以自己走出門。”

狄鶯很自信地說:我跟孩子規定不能用手機,不能玩電子遊戲,不能看太多電視,因為會傷眼睛。

我給孩子打過預防針:別人讓你嗑藥,或者是用金錢、玩具之類誘惑你做壞事,都不能答應,想要玩具媽媽會給你買。

但是,現實卻給狄瑩當頭一棒。

孫安左告訴自己的同學:“5月1日別來學校,因為我要進行槍擊。”

狄鶯卻沒有辦法相信,即使在大量的證據面前,她也強說是“小孩開玩笑說的。”

因為在她心裡,按著自己心目的模式成長的孩子,根本不應該做出這種事。

周國平說:愛和溺愛的區別在哪兒?

溺愛是隻給孩子創造特別豐厚的物質環境,要什麼給什麼,但精神卻沒有給予,不和他聊天,沒有回應,沒有在一起歡聲笑語過。

如果精神上有關懷,怎麼愛都行,孩子是寵不壞的,你越愛他,他發展得越好。

狄鶯自以為給了孫安左豐厚的物質生活,但所有的一切,都是出於自己的意願。

而圍著大人的感覺而活的孩子,往往都失去自我,他的一生終究會困在童年的陰影裡。

孫安左會買那麼多的槍支彈藥,是因為他內心那個無助的孩子,一直想要反抗那個強勢的媽媽,從而投射到用自己的雙手要來解救自己。

所以,被溺愛著長大的孩子,一般都會成為問題孩子,他們不是因為“愛太多”,而是因為“太缺愛”。

無論是當年的“李天一”,還是“藥家鑫”,都是因為太缺愛的緣故。

04

很多時候,我們自以為是愛孩子。但事實上,我們只是用自己的感覺、自己的想象來愛孩子。

對孩子的生活大包大攬, 一舉一動都要在我們的視線之內,用自己的想象,給孩子吃、穿、用,以為這就是給予孩子最好的一切。

我們認為對待孩子就應如此:我的感受就是你的感受,我喜歡的東西你也應該喜歡,我們之間不應該有任何界限。

事實上,這不是愛,這是我們失去方向的愛,沉溺在我們自我意識中的愛。

這樣的愛,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溺愛。

愛與溺愛有很大的區別。

愛在意的是對方,溺愛在意的是自己。

溺愛更多的是控制。

心理學大師榮格說:當愛支配一切,權力就不存在了,當權力支配一切時,愛就消失了,兩者互為對方的影子。

愛是給予自由,溺愛是強加控制。

讓我們彼此想想,我們給予孩子的到底是愛還是溺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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