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注意!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申請5月28日截止

「高考」注意!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申請5月28日截止

如何申請?

(一)加分資格考生

符合有關加分條件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辦公室提出加分資格申請,申請受理截止日期為5月28日,逾期不再辦理。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申請加分資格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

(1)烈士子女(非軍人烈士子女)考生申請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本(含考生及父或母)、父母結婚證、烈士證明書、撫卹證等原件及複印件。

(2)臺灣省籍考生申請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本(含考生及父母)或臺灣省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原件及複印件。

(3)

根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民政廳、廣東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做好2018年退役士兵報考高等職業技術院校工作的通知》(粵招〔2018〕1號)精神,經安置地的縣(市、區)民政局審核符合報考2018年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退役士兵考生(考生號第5位為“8”),無需提出加分資格申請,各市招生辦無需採集,除此之外參加普通高考的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向市招生辦公室提出加分資格申請時均需提供本人退役證和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二)優先錄取資格考生

符合有關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辦公室提出優先錄取資格申請,申請受理截止日期為5月28日,逾期不再辦理。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優先錄取資格。

申請審核範圍

在《2018年普通高考加分資格考生信息採集分類表》《2018年普通高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資格考生信息採集分類表》和《2018年普通高考達到高校投檔線優先錄取資格考生信息採集分類表》中,其信息點代碼欄,凡未註明“另行採集”和“不需採集”的加分資格和優先錄取資格類型,均屬此次信息採集、資格審核及複核範圍之列。

2018年普通高考加分資格考生

信息採集分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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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普通高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資格考生信息採集分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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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普通高考達到高校投檔線優先錄取

資格考生信息採集分類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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