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正式發佈《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 》。會計人仍疑惑不斷:
- 為什麼會計證取消了還要繼續教育?
- 我沒考證書也要繼續教育?
- 原來的會計證還需年檢嗎?
- 現在規定的90學分要怎麼拿?
- 我要在哪參加學習和登記?
- 不參加繼續教育會怎樣?
- 為什麼……?
劃重點:最多關注的問題
哪些人需要參加?——所有從業人員
通知:
第六條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綜合新《會計法》第三十七條:本規定所稱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包括:
(一)持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
(二)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且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
(三)其他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
解讀:
簡單說,這兩種人必須參加繼續教育:
1、持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人員;
2、沒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但是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
什麼時間參加繼續教育?——第二年
通知:
第六條 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
也就是說:
1、持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人員,在獲得證書的第二年參加繼續教育,當年的繼續教育可以申請免試;
2、沒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但是從事會計工作的會計人員,也是在從事會計工作的第二年進行繼續教育。
繼續教育如何進行?——90學分
通知:
第十二條、十三條規定: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於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於總學分的三分之二。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範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後年度。
其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一)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
(二)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一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解讀:
這點可以說是新規的最大提升,體現了財政部對繼續教育的重視。以前一年只要24個學分就能過關,現在必須要達到90學分。以前報個網課聽夠24個學時就可以了,現在要聽90個學時。
新規還鼓勵小夥伴們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拿下一個證書就算完成繼續教育了,是不是也挺簡單?
換個思維考慮:以前不願意參加繼續教育是因其淪為“走過場”,如果改革後的繼續教育對你的個人技能、工作能力有很大幫助,何樂而不為?
繼續教育在哪登記?
繼續教育登記可以採用以下方式:
(一)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和會計相關考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或中央主管單位應當直接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會計繼續教育機構或用人單位組織的繼續教育,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或中央主管單位應當根據會計繼續教育機構或用人單位報送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為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三)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採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應當在年度內登陸所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或中央主管單位指定網站,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申請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也可持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屬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繼續教育要花錢嗎?——企業買單就不用
第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障本單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享有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和接受繼續教育的義務。
第十條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可以自願選擇參加繼續教育的形式。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形式有:
(一)參加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統稱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高端會計人才培訓、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會計類專業會議等;
(二)參加會計繼續教育機構或用人單位組織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或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參加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繼續教育培訓;
(四)繼續教育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形式。
不參加繼續教育有什麼後果?
通知:
第二十一條 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的考核與評價,並將考核、評價結果作為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先進會計工作者評選、高端會計人才選拔等的依據之一,並納入其信用信息檔案。
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
解讀:
從2018年開始,對會計人的要求更嚴了,沒有繼續教育,未來或不能參加職稱考試和求職,簡單說,未來不參加繼續教育你不能考證書、不能做會計。
新規相當於把繼續教育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以後會計升職加薪、考取會計職稱證都必須要參加繼續教育,“繼續教育”儼然成為從事會計工作的新門檻了。
通過本次通知可以看出來,以後會計繼續教育會上一個新臺階,告別“走過場”。只要是從事會計方面的工作,繼續教育成為每個人的必修課,再忽視繼續教育很有可能會丟掉飯碗。
新版繼續教育實施時間?
本規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財政部2013年8月27日印發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同時廢止。
對會計繼續教育的10個提醒
(1)繼續教育的對象不僅僅指具有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了,不管是否持有會計證,只要從事會計工作,都需要參加繼續教育;
(2)會計人員參加當年繼續教育的學分不得低於90學分;
(3)會計繼續教育將不是僅“走過場”,繼續教育成為每個人必修課;
(4)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6)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度;
(7)學分管理採用的是登記制度,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未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公佈的繼續教育機構組織開展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繼續教育管理部門不為其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8)鼓勵會計們參加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可以折算學分;
(9)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將作為聘任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或者申報評定上一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重要條件。
(10)會計人一定要參加繼續教育,此次文件可見重視程度。如果你還想做會計,請參加繼續教育,如果你不打算做會計了,請隨意。
繼續教育對會計意義重大
一、繼續教育對晉升、跳槽等有很大關係
對於從事會計工作人來講,以前可能對繼續教育的關注沒有那麼敏感,但是從今年開始,會計必須意識到,繼續教育對自己未來在會計行業的晉升、跳槽、求職等有很大的關係。
二、擺脫“考證能力”,提升實務能力是關鍵
一個行業的發展,其實和從業人員的整體水平有很大的關係。很多財務人雖然做著財務的工作,但是考證是“應試”,繼續教育是“應付”,所以實際工作能力並不高,這些在競爭激烈的職場中都是極大的劣勢。
三、行業變化迅速,需要一個途徑瞭解發展形勢和學習方向
現在的會計職場已經不是原來的職場了,人工智能和管理會計大行其道,想靠自己的雙手和僅有的知識和整個行業的變化抗衡,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對會計人來講,時刻清楚行業的發展方向,瞭解未來會計領域的發展變化對自己的職業生涯有非常大的幫助。
會計行業是一個需要主動學習的行業,無論是繼續教育,還是考證,初衷都只有一個,就是讓我們每一個會計人更好的在職場中生存,面對危機也能從容不迫。
從來就沒什麼“鐵飯碗”,不斷學習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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