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入门(十一)——近体诗8和诗

(一)古体诗的用韵

1.古体诗偶然可以用邻韵。

自唐至清,近体诗固然限用本韵,古体诗也不过偶用邻韵。除了“先“韵可认为“元寒删”的邻韵,又“江”可勉强认为“阳”的邻韵外,上平声和下平声之间绝对不通用。(仄声依平声类推)。

2.近体诗以平韵为正例,仄韵非常罕见。仄韵律诗很像古风;我们要辨认它们是不是律诗,仍应该以其是否用律句的平仄为标准。下面是一些仄韵律诗的例子:

1.五律

格律诗入门(十一)——近体诗8和诗

仄韵五律,平仄合于律诗。

2. 七律

格律诗入门(十一)——近体诗8和诗

仄韵七律,平仄合于律诗。

仄韵近体五绝较为常见(仄韵近体七绝非常罕见),例如:

格律诗入门(十一)——近体诗8和诗

仄韵五绝,平仄合于律诗。

仄韵律诗和仄韵绝句可以说是近体诗和古体诗的过渡体。近体诗和古体诗的界限相当分明,因此

仄韵律绝往往也可认为“入律的古风”因为近体律诗毕竟是以平韵为主的

(二)“限韵”和“和诗”。

1.限韵,有两种场合:第一,是试场的限韵,第二是诗人雅集的限韵。

从性质上分为两类:第一,是限韵不限字,例如唐贞元进士的试题是《赋得春风扇微和》,限用五微部。第二,是限韵兼限字,此类又可细分为两种:一种是限定一个字,其余的韵脚随便凑用。例如上一讲中所举柳宗元《答刘连州邦字》和刘长卿《送孙逸归庐山得帆字》,就是诗中必须用“邦、帆”字做韵脚,凡题目有“得某字”“答某字”者,都是这一类;另一种是把全首诗的韵脚都预先指定了,例如《红楼梦》第三十七回,探春等人咏海棠诗,每人七律一首,限用门、盆、魂、痕、昏五个字作韵脚。

2.和诗,最初是一唱一和,并不一定要用对方的原韵或原韵脚。但是,唐人偶然也喜欢用原韵。

依韵: 用别人诗的韵和诗,不一定用原韵字。

用韵:是用别人某诗的原韵。(不一定按原来韵字的顺序。)

叠韵:是用自己做的诗的原韵(如连叠多次,就称为“再叠”、“三叠”等)。其实等于和自己的诗。

次韵(步韵):宋代以后,和诗就几乎总要依照原韵,每个韵字的顺序都要相同,叫做“次韵”或“步韵”。这样,和诗的人就成了被限韵脚了。

例如重庆诗词研究院院长,重庆诗词学会副会长陈仁德先生的一首诗:

格律诗入门(十一)——近体诗8和诗

陈仁德先生的五律用了八庚部的横、更、成、声四个韵字。

我步韵和诗:

格律诗入门(十一)——近体诗8和诗

我也用了八庚部的横、更、成、声。

我在和诗的时候,不但用了同样的韵部八庚,而且这几个韵字的顺序都没有乱。就好像踏着陈先生的步子往前走,这就叫步韵。

另外,关于写格律诗用平水韵或者中华新韵(普通话音韵)的问题。我认为都可以,社会在发展,语言在变化,诗词毕竟要与时俱进,不过要纯粹的话,建议用平水韵。因为,近体诗的格律实质就是长短相间(平平仄仄为长短调,仄仄平平为短长调),中华新韵是以普通话为标准,它和古代汉语有很大的不同,其中最明显的是,古入声字归入普通话四声后,它们的发音短促的特点并没有改变,入声字有的归入普通话的阴平(比如屋、哭、秃、积、 一、七、八等字)有的归入阳平(比如德、白、蝶、觉等字),如果用中华新韵,那么这些发音短促的字就得按发音长的平声用入平声的位置,就会使朗读时平声时长不足,这无疑会影响诗歌的外在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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