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30周發生“早產”,病因又是“同房”?

產科門診,“醫生,先給我媳婦看看,她破水了!”

孕30周發生“早產”,病因又是“同房”?

一個年輕的男子扶著一個年輕的孕婦走了進來。

“懷孕幾個月了,破水多長時間了?”產科醫生一邊扶著孕婦上床給她查體,一邊問她們。

“醫生,我才懷孕7個月,已經流水10個小時了。一開始水少,我沒在意,後來水越流越多,我才害怕了!”孕婦焦慮的說。

查體血壓正常,宮縮未及,胎心150次/分,可見清亮羊水流出,宮口雖然未開,但是宮頸已經消失60%......

產科醫生立即聯繫病房,安排這位孕婦馬上住院。

孕婦是24歲的楊女士,既往無孕產史,停經49天做B超提示宮內孕7周,停經16周出現胎動,孕期未行產前檢查,也未行唐氏綜合徵及彩超排畸,近2天,楊女士有同房史,結果就發生了“胎膜早破”。

在楊女士出現宮縮後,給與硫酸鎂靜點抑制宮縮。

孕30周發生“早產”,病因又是“同房”?

關於早產:

早產的定義,我國的指南規定妊娠滿28周或新生兒出生體質量≥1 000 g,不滿37周分娩稱為早產。

瓜熟蒂落,生孩子也是如此。早產兒各器官發育不夠健全,出生孕周越小,體重越輕,其預後越差。

早產的主要表現就是子宮收縮,最初孕媽媽為不規則宮縮,常伴有少許陰道流血或血性分泌物,以後可發展為規則宮縮,其過程與足月臨產相似,胎膜早破較足月臨產多。

早產偏愛哪些孕媽媽?

  1. 有晚期流產及(或)早產史的孕媽媽;孕中期陰道超聲檢查發現子宮頸長度(cervical length,CL)<25 mm 的孕媽媽;

孕30周發生“早產”,病因又是“同房”?

2.宮內感染:大量相關研究均已提示,感染是早產的主要危險因素之一,特別是宮內感染。研究發現,細菌性陰道病與早產密切相關,其造成早產發生的風險升高1.5~3.0倍。

4.孕媽媽年齡過小或過大:孕婦≤17 歲或>35歲。

5.妊娠間隔過短的孕媽媽:2次妊娠間隔如控制在18~23個月,早產風險相對較低。

6.過度消瘦的孕婦:體質指數<19 kg/m2,或孕前體質量<50 kg,營養狀況差,易發生早產。有研究認為,孕前體質量過低會影響維生素、礦物質攝入而引起子宮血流量減少和抗感染能力下降,更易發生自發性早產。

7.雙胎的早產率近50%,三胎的早產率高達90%。

8.採用輔助生殖技術妊娠者其早產發生風險較高。

9.胎兒結構畸形和(或)染色體異常、羊水過多或過少者,早產風險增加。

10.如併發重度子癇前期、子癇、產前出血、妊娠期肝內膽汁淤積症、妊娠期糖尿病,合併甲狀腺疾患、嚴重心肺疾患、急性傳染病等,早產風險增加。

11.有菸酒嗜好或吸毒的孕婦,早產風險增加。吸菸已經被證實與早產有關,菸草中的尼古丁及其他成分可能會引發血管收縮,導致體內CO水平升高從而引起早產。因此,禁菸及減少被動吸菸的暴露率,是早產一級預防的主要措施之一。

楊女士是先發生了胎膜早破,然後出現了早產。胎膜早破的病因又有哪些?

生殖道感染;羊膜腔壓力增高;胎膜受力不均;營養因素;妊娠晚期性生活頻繁等均可導致胎膜早破。

發生早產怎麼辦?

孕30周發生“早產”,病因又是“同房”?

若胎膜早破,還需要保持孕媽媽外陰清潔,避免不必要的肛門及陰道檢查,密切關注孕媽媽體溫、心率、宮縮、陰道流水性狀和血白細胞計數以及B超羊水的指數;破膜超過12小時,應給與抗生素預防感染。

文章中的楊女士自認為自己年輕,懷孕了寶寶應該也健康,於是忽略了產檢,不知道自己有無生殖道感染,也不知道羊水是否正常以及自己有無其他妊娠合併症以及併發症,而且在孕晚期還有性生活,這些導致了她早產的發生。

具體早產的預防措施有哪些呢?

  1. 避免低齡(<17歲)或高齡(>35歲)妊娠;提倡合理的妊娠間隔(>6個月);避免多胎妊娠。

孕30周發生“早產”,病因又是“同房”?

2.提倡平衡營養攝入,避免體質量過低妊娠;戒菸、酒;

3.控制好原發病如高血壓、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紅斑狼瘡等;

4.停止服用可能致畸的藥物。

5.早孕期超聲檢查確定胎齡,排除多胎妊娠,如果是雙胎應瞭解絨毛膜性質,如果有條件應測量胎兒頸部透明層厚度,其可瞭解胎兒非整倍體染色體異常及部分重要器官畸形的風險。

6.第1次產檢時應詳細瞭解早產高危因素,以便儘可能針對性預防;孕媽媽應按要求定期檢查,瞭解自己的健康狀況和胎兒的發育情況,如發現問題則積極處理、並控制併發症。

7.孕期依然提倡平衡飲食,合理增妊娠期體質量;避免吸菸飲酒。

對於胎膜早破的預防還有:

孕30周發生“早產”,病因又是“同房”?

2.妊娠晚期禁止性生活,避免突然腹壓增加。

3.注意營養平衡:補充足量的維生素、鈣、鋅及銅等營養素。

2、《婦產科學》第8版,主編謝幸 苟文麗。

4、《早產發生的影響因素及其流行病學研究進展》,張小松 楊慧霞,選自《中華婦產科雜誌 》2017年5月 第52卷 第5期 第344-347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