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問自己要用什麼樣的態度活著呢?快樂?憂傷?還是無所謂,隨波逐流地混日子?
一個人,風塵僕僕地活在這個世界上,要為喜歡自己的人而活著。這才是最好的態度。不要在不喜歡你的人那裡丟掉了快樂,然後又在喜歡自己的人這裡忘記了快樂。這個世界,總有你不喜歡的人,也總有人不喜歡你。這都很正常。而且,無論你有多好,也無論對方有多好,都苛求彼此不得。因為,好不好是一回事,喜歡不喜歡是另一回事。
刻意去討人喜歡,折損的,只能是自我的尊嚴。不要用無數次的折腰,去換得一個漠然的低眉。紆尊降貴換來的,只會是對方愈發地居高臨下和頤指氣使。沒有平視,就永無對等。也不要在喜歡不喜歡上,分出好人和壞人來。帶著情緒傾向的眼光,難免會陷入褊狹。咬人的,你不能說它是壞狗。狗總是要咬人的,這是狗的天性和使命。也就是說,在盯著別人的同時,還要看到自我的缺陷和不足。
這時候,若只說是脾氣、情趣和品性相投或相通,那不過是淺喜;最深的喜歡,就是愛,就是生命內裡的粘附和吸引,就是靈魂深處的執著相守與深情對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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