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朝廷預備立憲。光緒三十年,清朝派出戴鴻慈等出使各國考察政治大臣赴日本、歐洲、美國考察政治。回國後,清朝改刑部為法部,法部設典獄司,主管全國獄政。光緒三十年之後,在京師法律學堂設監獄專修科,培養監獄專門人才,聘日本法學博士小河滋次郎任教授並草擬監獄律法 。


清朝末年,朝廷預備立憲。光緒三十年,清朝派出戴鴻慈等出使各國考察政治大臣赴日本、歐洲、美國考察政治。回國後,清朝改刑部為法部,法部設典獄司,主管全國獄政。光緒三十年之後,在京師法律學堂設監獄專修科,培養監獄專門人才,聘日本法學博士小河滋次郎任教授並草擬監獄律法 。

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主張建立新式監獄,並與法部尚書戴鴻慈就監獄改良、建新式監獄的問題多次進行討論。法部尚書戴鴻慈奏設京師模範監獄,並通令各省一律籌辦新式監獄 。在此之前,中國部分省份的省城已經建立了模範監獄,比如湖北省、雲南省、奉天省的省模範監獄已經先行試辦。

法部在奏請建立京師模範監獄時稱:“京城設立新監獄尤模範中之模範,其規模不可不寬博,其教養不可不完全”、京城為“五方之薈萃”,“觀瞻範圍視省城為倍宏”。法部選定八旗鑲藍旗校練場為京師模範監獄的獄址,位置即南下窪姚家井 。


建設京師模範監獄計劃用銀19萬兩,於宣統二年4月開工。日本監獄學家小河滋次郎設計規劃了監獄的建築,工程由恆源、廣恆等10家公司承建。首期工程佔地為南北300米,東西270米,摺合123畝 。因辛亥革命爆發,清朝滅亡,該監獄草草完工。

民國元年5月28日,中華民國政府司法部派吳承仕接收該監獄,此時該監獄幼年監的一段牆已坍塌。整個工程已經付銀17萬兩,尚有28000多兩的缺口。監獄的甬道及獄吏的廁所等設施尚未建設。同年8月13日,派王元增籌辦,8月18日招考看守,11月10日監獄正式啟用 。

該監獄啟用之後,陸續進行了擴建工程。1914年,在東、中區的南部,增設了女監。女監建成後,開始收押女犯,女監監舍最多可容納150人。1916年,在北圍牆以外的附地和新購民地,擴建了新北監。1919年,新北監建成。到1919年,該監獄的格局基本定型。


該監獄自籌建以來,歷經11次更名,17次變更隸屬單位。 該監獄最早名為“京師模範監獄”。民國元年5月28日,司法部派員驗收,改稱“北京監獄”。1914年10月,北京監獄改稱“京師第一監獄”,仍隸屬司法部。1928年,京師第一監獄更名為“河北第一監獄”,隸屬河北高等法院。

1949年2月7日,該監獄被華北人民政府和北平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接收,同年4月14日更名為“華北第一監獄”。1949年12月,華北第一監獄更名為“北京市人民法院監獄”。1950年7月1日,移交北京市公安局管訓處管轄。1950年7月,更名為“北京市監獄”。1953年,該監獄被評為華北地區第一模範單位。

1994年11月8日,經司法部同意,位於姚家井的北京市監獄遷至原北京市收容所,地址為北京市大興區沐新路。原位於姚家井的舊監獄停用,隨後遭拆除。---【京師第一監獄,1917年。攝影:西德尼·戴維·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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