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你喜歡《新國人》和《白夜》?

為什麼你喜歡《新國人》和《白夜》?

《新國人》,攝影師李政德

本週(4.22—4.28),關於攝影最刷屏也最悲痛的新聞,莫過於攝影師阿巴斯的逝世。

1953年,在摯友皮卡比亞彌留之際,杜尚發了一封簡短電報:“親愛的皮卡比亞,很快就要和你見面的。”杜尚對此解釋,面對一位將要過世的朋友,不知該說什麼才好,寫一段頌詞之類東西,又顯得太傻。唯有這樣才能避開此困境。

柴柴東施效顰了,或許會對阿巴斯說:“阿巴斯先生,我們或早或晚都要來的,但你很可能不會見我,因為你至死都不認識我啊。”

好了,這個話題就此打住。以下來說說本週最吸引我的兩個話題:為什麼你會喜歡《新國人》和《白夜》,為什麼《論攝影》被視為“攝影聖經”?

為什麼你會喜歡《新國人》和《白夜》?

楊建強撰文稱,自己超喜歡《新國人》《白夜》,至於為什麼喜歡,又說不出個子醜寅卯。有人就鼓勵他去知其所以然。在看了吳毅強對《新國人》、王歡對《白夜》的評論後,他寫了兩點喜歡的理由:

一、新。《新國人》在表達形式上,創造了(真是李政德創造的?)一種生猛的、粗暴的、直接的、高效的全新視覺感受。《白夜》則更傾向於,在現實的基礎上創造另一個鏡像,在這個鏡像的語境之中實現野蠻的、赤裸裸的、瘋狂的表達。兩者在外在形式的構建上,都是新穎的,讓人眼前一亮的;

二、快。“快”指的是畫面語言對內容信息量傳遞的一種高效率。

看完這兩點,不知楊建強是否真的看了吳毅強和王歡的評論,還是看了沒看懂。就像有人留言:攝影表現手法固然重要,但思想與內容才是精髓。柴柴還說,何況這種表現手法還很值得商榷。

為什麼你喜歡《新國人》和《白夜》?

為什麼你喜歡《新國人》和《白夜》?

為什麼你喜歡《新國人》和《白夜》?

為什麼你喜歡《新國人》和《白夜》?

為什麼你喜歡《新國人》和《白夜》?

為什麼你喜歡《新國人》和《白夜》?

在2016年,吳毅強專門寫了一篇文章,解讀《新國人》。

文章中說,《新國人》集中呈現的一系列庸常畫面,強烈折射了這個城市(深圳)全部的浮華與虛榮,折射了作為渺小的個體,被這個時代裹挾其中的慾望、掙扎、苟且與逃離。但是,這一切以前卻很少集中進入攝影師們的視野。

吳毅強在文章中稱讚攝影師李政德,說他沒有像傳統紀實攝影那樣置身事外,超然地構建一副構圖嚴謹、色彩和諧、耐看的、如畫一般地、有品質的畫面,而是選擇了強烈地介入現場,把相機當成武器,如當頭棒喝一般按下快門,向眼前荒誕庸俗的現實,致以強烈的質疑和批判。

在文章最後,吳毅強寫到:《新國人》走到了傳統紀實攝影與當代藝術攝影的臨界點上,往左將重回記錄和審美,往右則邁入代表新感受力的思想和觀念之門。

在對《新國人》一片褒揚讚賞聲中,早在2013年,李楠站出來提了一些不同的看法。

李楠認為《新國人》在任何評選中,都會有比較高的“眼緣”。原因很簡單:太有衝擊力。這不是指那種用閃光燈、大廣角營造出來的形式暴力,而是指畫面中強烈的戲劇性,那種瞬間的不自然,由於對比或並置產生的荒誕,給予人的視覺和心理上的衝擊。

隨後,李楠話鋒一轉,說《新國人》選擇的是一個戲劇化的時刻,一個戲劇化的關係,一個變形、誇張、怪誕的瞬間,閃光燈和拍攝角度在加強這種戲劇性——攝影誇張了或放大了某個瞬間,並使這個瞬間成為對那個場景或人物的絕對化描述。而這個描述,作者潛意識裡將它視為一種本質上的揭示。

李楠認為這會帶出來一個問題,戲劇性一定意味著非常態,非常態的瞬間如何去表現對象的本質——必然是在常態中體現的東西?這彷彿是一個悖論。

李楠接著列舉黛安·阿勃絲、羅伯特·弗蘭克和奧古斯特·桑德,說這三位都是反對拍攝瞬間戲劇性的。雖然他們也表現人的矛盾、對立和戲劇性,但不“製造”這一切,而是讓矛盾和對立、那種尋常之中的不尋常自己顯現出來,讓這個人究竟是什麼樣子自己顯現出來,而不是由攝影師去給予、設造、由攝影師將人置於一種戲劇性之中——將戲劇性作為拍攝的方法論來操作。因此,他們的影像具備穿透表象、揭示本質的力量。

比較吳毅強和李楠的評論,你會發現,吳毅強中心點在於說明,《新國人》可貴地方在於,它把思想觀念放在第一位。而李楠對於這種表達方式提出了質疑,認為截取這種戲劇性,無益於揭示世界本質。

對於這兩方評論,柴柴是傾向於李楠的。當然,吳毅強也不無道理。相較於當下陳腐的所謂紀實攝影來說,《新國人》可謂是一劑猛藥。

為什麼你喜歡《新國人》和《白夜》?

為什麼你喜歡《新國人》和《白夜》?

為什麼你喜歡《新國人》和《白夜》?

為什麼你喜歡《新國人》和《白夜》?

對於馮立的《白夜》,王歡提醒大家,不要認為馮立的攝影是關照社會的,恰相反,這些照片和中國社會沒有過多聯繫。

對這兩點,柴柴是舉雙手贊成的。

為什麼《論攝影》被視為“攝影聖經”?

為什麼你喜歡《新國人》和《白夜》?

《論攝影》

蘇珊‧桑塔格的《論攝影》,可能學習攝影的都知道,被視為“攝影聖經”。

郭力昕好似撰文論述《論攝影》為什麼被視為“攝影聖經”,實則其後提出了兩個疑問,指出桑塔格在《論攝影》中陳述某些觀點時,呈現了自相矛盾之處。

這個自相矛盾之處有兩:

第一個矛盾之處,一方面,《論攝影》尖銳批判資本主義下的攝影文化面貌,另一方面,桑塔格又認為阿巴斯攝影對美國的畸形畫像,乃難以承受之輕;

另一個矛盾之處,在《論攝影》裡,桑塔格斷然認為,寫實主義攝影,無法讓我們得到對現實世界真正的認識,只是消費、剝消了現實。但在其後的《旁觀他人之痛苦》裡,她大幅修正自己早先的看法,認為攝影(例如報導戰爭的新聞照片)仍具有激發人們良知、進而採取政治行動的可能。

對於郭力昕的論述,柴柴說不出一二來,因為至今沒有讀完過《論攝影》,無從說起。當年是買了《論攝影》的,只翻了幾頁,就看不下去了,結果把它扔到廢品收購站去,換了幾毛錢。看來要重新購買此書了。

好了,本週到此為止了,下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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