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怎麼界定的?勞動合同有哪些基本特徵?

勞動合同對於普通大眾來說是相對熟悉的一種合同,勞動者幾乎人人都簽訂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需遵守合法原則、雙方協商一致原則、等價有償原則。那麼勞動合同法律又是怎麼界定的呢?

勞動合同是怎麼界定的?勞動合同有哪些基本特徵?

廣東百昌律師事務所的謝德潤律師做出了詳細解答:

勞動合同是怎麼界定的

勞動合同亦稱勞動契約,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僱主)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勞動法》等勞動法律、法規,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對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是處理勞動爭議的直接證據和依據。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採取書面形式。勞動合同的條款分為法定條款和協商條款。法定條款是指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協商約定的條款;協商條款是根據工種、崗位的不同特點,以及雙方各自的具體情況,由雙方選擇協商約定的具體條款。協商條款也應在法律、法規、政策的指導下商定。另外,除合同文本以外,有時還需要制定附件,附件中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具體內容。如:通過附件上崗合同明確具體的崗位責任,通過附件廠規廠紀明確企業的具體權利、職工的具體義務等等。

謝德潤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執業於中山知名百昌律師事務所。謝德潤律師不但具有深厚法學理論功底,並且積累了豐富的執業經驗。擅長運用獨特法律視角和創新方案為客戶提供最佳方案,並且取得當事人一致好評。

勞動合同有哪些基本特徵

勞動合同是合同的一種,它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徵,即合同是雙方的法律行為,而不是單方的法律行為;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協議,只有當事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時,合同才成立;合同是合法行為,不能是違法行為,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約束力。

勞動合同是怎麼界定的?勞動合同有哪些基本特徵?

謝德潤律師補償:

勞動合同除具有上述一般特徵外,還有其自身的基本特徵:

(1)勞動合同的主體是特定的。必須一方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或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組織和個人;另一方是具有勞動權力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勞動者。

(2)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存在著管理關係,即勞動者一方必須加入到用人單位一方中去,成為該單位的一名職工,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並依法取得勞動報酬。

(3)勞動合同的性質決定了勞動合同的內容以法定為多、為主,以商定為少、為輔,即勞動合同的許多內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如工資、保險、保護、安全生產等,而當事人之間對合同內容的協商餘地較小。

(4)在特定條件下,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即勞動合同內容往往不僅限於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有時還需涉及勞動者的直系親屬在一定條件下享受的物質幫助權。如勞動者死亡後遺屬待遇等。

作為勞動者,很多人把簽訂勞動合同都只認為是走走過場,從沒有注意裡面有關自身權利和義務的規定。當自身權利被剝奪時都不知道,更不要說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提醒廣大勞動人民,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一定要細讀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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