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信訪舉報工作念好“民”字決

為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搭好黨群、幹群之間“連心橋”,餘慶縣念好“民”字決做好信訪舉報工作。

聽民意,進村入戶有“溫度”

建立縣紀委、監委領導班子成員接訪、約訪制度,每星期定時定點接訪,面對面聽取上訪人問題反映和舉報。並堅持明察與暗訪、隨機走訪與個別交談與集體座談相結合,主動走村訪寨收集問題,班子成員分別走訪不少於9個村,每個村走訪時間不低於1天、走訪村民不低於10戶。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要對轄區內所有村(居)進行全部走訪,村(居)數少於8個(含8個)的鄉鎮(街道)每個村(居)走訪時間不得少於2天,走訪戶數不得少於15戶;村(居)數大於8個的鄉鎮(街道)每個村(居)走訪時間不得少於1天,走訪戶數不得少於10戶。通過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調查瞭解群眾信訪反映的重大問題,密切關注群眾的思想動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針對性地解決好群眾信訪反映的問題,實現變群眾上訪反映問題為領導幹部主動下基層為群眾解決實際問題。

解民憂,維護民利有“力度”

對領導接訪的信訪事項,指定專人負責跟蹤督辦,明確規定辦結期限。對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案情複雜、久拖未決的典型性問題,以現場辦公的形式,召集相關部門負責人,帶案到信訪事項現場瞭解核實相關情況,現場剖析問題癥結,能夠當場落實的現場進行落實,現場不能落實的責成相關部門限時落實。對反映的問題不屬於紀委受理且涉及其他部門的問題,主動聯繫和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做到接訪案件“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

體民情,領導決策有“尺度”

建立問題線索集體排查制度,對扶貧民生等領域熱點問題,特別是對涉及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群眾反映集中突出問題和涉及較大經濟問題的信訪舉報,瞭解社情民意及時彙總提供領導決策參考,召開書記辦公會及時對信訪問題進行分析研判,制定工作預案,提出解決措施,把信訪苗頭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變單純解決信訪問題為綜合治理。


【供稿:餘慶縣群眾工作中心(信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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