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向历」3 月 31 日,忌混日子

「单向历」3 月 31 日,忌混日子

奥利弗 · 温德尔 · 霍姆斯( 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1841 -1935 ),美国诗人老奥利弗 · 温德尔 · 霍姆斯之子,美国著名法学家,曾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代表作品《普通法》( 1881 )。

「单向历」3 月 31 日,忌混日子

1841 年,霍姆斯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年轻时的霍姆斯喜爱文学,支持废奴运动,该运动 19 世纪 50 年代正在波士顿如火如荼地开展着。他 1861 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毕业后内战爆发,霍姆斯加入美国联邦军队参战,并在战争中负伤。

1902 年 8 月 11 日,西奥多·罗斯福总统提名霍姆斯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同年 12 月 4 日参议院批准了该提名。霍姆斯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到 1932 年,那时他已经 90 岁了,创了最高法院大法官的高龄纪录,于是他听从同事的建议,主动退休。1935 年霍姆斯因肺炎在华盛顿市逝世,再有两天就是他 94 岁生日了。他被公认为是美国最高法院最伟大的大法官之一。

霍姆斯受到当时像弗兰克福特和布兰戴斯等自由派人士的推崇,被认为是对最高法院“合同自由”判解原则强有力的批评者。该原则经常被用来判决社会性立法违宪,其中最著名的是 1905 年的 Lochner 诉纽约州案。霍姆斯在该案中书写了异议意见,他认为:“宪法并不意图支持某个特定的经济理论”。这是最高法院判例史中最广为引用的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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