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女兒,卻害了女兒

在明代浙江衢州縣,有一家人弟弟叫王友,哥哥叫王鵬。弟兄兩個各生一個女兒,王鵬的女兒名字叫林香,王友的女兒叫名字做林夕。

為了女兒,卻害了女兒

哥哥王鵬把女兒林香許配給當地一個富翁潘江之子潘華,弟弟王友把女兒林夕許配當地官員蕭別駕之子蕭雅,都是從小聘定的。林香在十歲的時候,母親得病去世,父親王鵬因為悲痛過度舊病復發也去世了。在王鵬臨終的時候,把女兒林香託付給他的弟弟王友,囑付道:"我並沒有兒子,只有這個唯一的女兒,希望弟弟把她當成自己的女兒好好的替我把她養大成人。待其長大成人,好好嫁去潘家。你嫂子所遺留下來的金銀首飾,盡數與之。把潘家原來的聘禮買下莊田,就把全部作為我女兒出嫁時的嫁妝吧,也算是我為女兒做的最後一件事吧。莫負吾言!"說完氣絕身亡。等殯葬事完畢後,王友將侄女林香接回家中,與女兒林夕作伴。等到一年元旦的時候,潘華和蕭雅不約而同的到王友家來拜年。這時候才發現潘華生得粉臉朱唇,如美女一般,當時人們都稱玉孩童。而蕭雅一臉麻子,眼睛小的都睜不開,好似飛天夜叉的模樣。一個帥一個醜,這樣比較起來,那長得帥的越來越覺的美玉增輝更帥了,那長的醜的越覺的泥塗無色更醜了。而且潘華衣服穿著華麗,有心炫富,一天更換一身衣服。那蕭雅是個老實人家,不在乎穿衣打扮。

為了女兒,卻害了女兒

為了女兒,卻害了女兒 常言道:佛是金裝,人是衣裝。世人的眼孔還是淺的多,只看皮相,看不到內相。不管是王家的男女,還是老少,沒有一個不欣賞羨幕潘家小官人的美貌的,如潘安再現。王家的男女老少們暗地裡開始議論那飛天夜叉蕭雅的醜陋樣貌。王友自己也看不過去,心上日漸心煩意亂,苦悶無處訴說。過了一段時間,蕭別駕死在了任所,蕭雅回家奔喪,扶柩回來。他雖是個世家,幾代當官,但全是清官,家中並沒有餘財,自別駕死後,家境更漸漸落沒。潘家生意經營越來越好漸漸暴富,家事日盛一日。王友忽然想起一個不良之心,想道:"蕭家甚窮,女婿又醜。潘家又富,女婿又標緻。為什麼不把林香、林夕暗地交換一下,又沒有人知道?好不讓親生女兒在窮漢家裡受苦受累。"主意拿定後,到出嫁的時侯,將林夕充做侄女,嫁給潘家,哥哥所遺留的衣飾莊田,都當做嫁妝跟了過去。卻將林香當做自己的女兒,嫁給那飛天夜叉蕭雅為妻子,自己薄薄的備了些嫁妝陪送過去。林香一切憑叔叔做主,敢怒卻不敢言。

天有不測風雲,誰知嫁後,那潘華仗著家裡富裕,不讀詩書,不務正業,天天嫖賭。父親多次訓誡不從,氣的悲憤而亡。潘華更加無所顧忌,每天與無賴小人,吃喝嫖賭,無惡為了女兒,卻害了女兒不作。不到十年,把自己父親積累的百萬家資敗得一窮二白,寸土俱無,並且欠了高額債務。丈人王友屢次救濟他,如炭中添雪,全然不夠。最後帶著妻子流落街頭,瞞著丈人,出門以乞討為生。王友聞知此事,將女兒林夕接回家中養老,不許女婿上門。潘華流落他鄉,不知下落。但是那蕭雅勤苦攻讀,考中進士,後來一舉成名,一直做到尚書地位,大富大貴,林香被當時皇上封一品誥命夫人。

各位看官,你道為何說這王友嫁女這一事?不要只顧眼前,不思日後。更不要損人利己,人有百算,但天只有一算。還是平日行善,問心無愧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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