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只是因為多看了一眼,竟被毆打進醫院

近日,霍邱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經法院調解,被告李某賠償原告王某因被其致傷造成的各項損失合計人民幣‪10000.00‬元。

今年1月3日23時許,王某與朋友在霍邱縣城關鎮某酒樓吃飯,期間鄰桌的李某與家屬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王某出於好奇多看了幾眼,李某以為王某是在嘲笑自已,便上前與王某等人發生衝突,隨後王某被送往霍邱縣中醫院治療,經診斷為胸部損傷及多處創傷。後經霍公安邱縣局處理,李某因尋釁滋事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王某與李某之間的糾紛系小誤會引起,本應冷靜解決,而不是拳腳相加。經法院調解,本著以和為貴的原則,當事人自願達成上述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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