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次对企业轻微环境违法予以免罚

4月28日,记者从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公布轻微环境违法免罚清单以来,济南首次对企业轻微环境违法予以免罚。

28日上午,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的执法人员来到工业北路83号,这里是山东普利思饮用水股份有限公司的纯净水生产地。废试剂桶整齐地码放在危化物品仓库,每个桶上都贴上了橙色的固废标志。而在3月11日,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这些废试剂桶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属于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行为,随后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山东普利思饮用水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民江表示,近期企业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复工复产保障市场供应,正处于全面恢复的爬坡期。“合法依规经营一直是我们的理念,但在细节管理上不够规范,员工没有做到每个桶上都贴标志。这次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公司进行了彻查,迅速整改到位,采购专用固废标志100%张贴。”4月2日,该公司向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申请免除行政处罚。

“今年1月份,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一共8种情况可以免罚,今年7月1日起执行。像这家公司的情况,首次发现,现场发现后立即改正,符合免罚情形。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3月10日省厅下发通知,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执法帮扶行动,在免罚清单内的可以免罚。经过局案审会研究决定,同意免除行政处罚。”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环境执法大队四中队队长庄云涛说。

刘民江表示,免除行政处罚对于企业来说不仅仅是涉及经济账,作为新三板上市的公众公司,受到行政处罚要对外公布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信心,对企业信用、融资授信等都会带来负面影响。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人士介绍,这是济南首次对轻微环境违法予以免罚。“轻微环境违法免罚,主要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省级层面的免罚清单公布了8种情形,并授权各市制定本地的清单。济南市的免罚清单增加了10种,并公布了减轻处罚的6种情形。按照合法合理、罚教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在环境执法中包容审慎,避免一刀切,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赵国陆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