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把持基层政权被判刑,刑满释放拒执行岂能逍遥?近日,城厢区人民法院对一长期把持基层政权的恶势力团伙被执行人进行执行。
01
法官现场扣划被执行人存款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贵自2000年担任城厢区灵川镇某村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以来,拉拢同案人詹某顺、王某坤等人在该村担任两委委员,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并通过伙同同案人詹某顺、王某坤等人以揽收工程、强行入股等方式谋取利益。
该团伙以王某贵为首要分子,同案人詹某顺、王某坤为重要成员,被告人黄某勇等人为一般成员,成员较为固定,通过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
此次执行行动即前往农商银行扣划被执行人王某贵账户内的资金3.24万元。
法官对银行工作人员出示相关证件,要求银行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城厢法院执行局局长曾可嘉表示,法院会向银行开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与相关的文书材料,由银行配合法院开展执行扣划工作。
02
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并查封财产
本案被执行人为詹某顺,被判处罚金3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城厢法院在前期已经扣划其银行账户资金1万余元,尚有28万余元未执行到位。
现詹某顺已刑满释放在家。本次执行工作主要是督促詹某顺履行义务、拘留詹某顺并查封其财产。
城厢法院执行局在詹某顺所在村委会对詹某顺财产进行调查,了解詹某顺居住情况。到达詹某顺家中后,在对詹某顺宣读拘留决定书后,对詹某顺进行拘留并对该房屋进行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