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峰峰矿区新城佳园B区二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峰峰矿区新城佳园B区二期项目

项目地址:峰峰矿区北部新城,泉头办公区北侧

项目业主:邯郸市峰峰矿区新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规模:新城佳园B区二期项目拟规划建设1栋9/17层,5栋17层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70710.76㎡,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8240.29㎡,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251.02㎡,地下建筑面积22470.47㎡,其中地下车库16633.59㎡,储藏室5836.88㎡。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以及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本工程用地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包括土建水暖电安装,设备安装,室外道路管网、景观,强电,弱电,室内外消防,智能化控制管理系统的设计但不局限以上内容)。以及用地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及施工验收等工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信誉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独立法人组成。一个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两家或以上联合体,否则,取消所有与其组成联合体的投标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19日0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