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大关法院“视频庭审”11名涉恶被告人!

4月21日至22日,马孝超等十一名涉恶被告人案件在大关县人民法院通过视频庭审的方式进行公开审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职工代表和被告人亲属等8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鲁甸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马孝超、杨鑫、高代红等十一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逞强耍横、无事生非,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任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损毁他人财物,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分别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本案由大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9年3月15日向大关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随后,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管辖,该院逐向鲁甸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庭审前,公诉机关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告知了被告人有关诉讼权利。为确保该案庭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制定了庭审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组和综合协调、庭审、押解等12个工作小组。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层次分明。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辩论,并对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发表意见。


鉴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综合全案评判后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