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通過強化“防、控、管、制”四項工作措施 打通海運物流的“大動脈”

  央視網消息:近期,交通運輸部、外交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國家移民管理局和中國民用航空局等六部門聯合下發要求嚴格管理國際船舶船員的通知。通知指出,要保障船員的合法權益。目前在船員的檢疫方面,有什麼政策上變化?為來防止疫情從水路輸入,海關還採取了哪些具體措施?

  海關總署衛生檢疫司副司長宋悅謙介紹,海運是全球貿易的命脈,在疫情防控期間,保證船員的航海健康和正常換班,對全球貿易的恢復和發展至關重要。海關總署通過強化“防、控、管、制”四項工作措施,在嚴防境外疫情經水路輸入的前提下,助力船員正常換班,打通海運物流的“大動脈”。

  一是“防”,即防患於未然,做好入境前研判。海關要求所有入境船舶在抵港前24小時內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提交航海健康申報等信息,並通過作業系統實時抓取關鍵數據信息,對所有入境船舶開展風險研判。對提示有途經疫情輸入高風險國家和地區,或航行期間有船員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疑似症狀的高風險船舶,作業系統將自動鎖定,並重點分析船舶航行軌跡等信息,百分之百下達登臨檢疫的指令。

  二是“控”,即嚴控在口岸,加強入境時檢疫。船舶抵達入境港口時,海關在指定地點對其登臨檢疫。對檢疫判定為染疫或染疫嫌疑船舶的,將嚴格按照《口岸新冠肺炎衛生檢疫操作指南》實施應急處置,嚴防疫情擴散和輸入;對檢疫判定合格的,海關會及時給予船員國際旅行健康建議。此外,海關嚴格登輪作業人員的管理,除登臨檢疫人員外,未經允許嚴禁無關人員上下船,同時不安排修船、維護等作業活動,採用“不見面辦理”的業務模式,要求其他人員不得與船方人員直接接觸,對船舶代理、裝卸作業人員等分類指導做好健康安全防控,保障船員及港口作業人員身體健康和港口生產安全。

  三是“管”,即重點管船員,嚴格封閉管理。國際航行船舶在航行、停泊期間,船方要嚴格落實船長負責制,對所有船員實行在船封閉管理,並加強對船員的健康監測,發現異常應及時向海關報告。船舶靠港後,對入境下船船員全部實施核酸採樣檢測,對於在境內港口換班上船的中國籍船員,海關會實施嚴格的體溫監測、醫學巡查等衛生檢疫措施,無異常後方允許換班上船。內外貿兼營散裝液體危險貨物運輸船舶申請由國際航線轉國內航線的,必須在所有船員經海關衛生檢疫無異常且核酸檢測陰性後,海關方可為其辦理改營手續。

  四是“治”,即聯合抓治理,強化聯防聯控。海關與聯防聯控機制相關部門明確各自職責分工,通報共享國內外疫情信息,建立境外輸入型病例通報機制,對海港船舶及船員實施統一的管控措施。加強涉疫重點船舶聯合檢查,建立確診病例等“四類人員”的後續管控機制,實現無縫對接、閉環運作,共同做好海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