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因为偷了你家的电瓶触电身亡,你会赔偿5万吗?

看到这个标题,我会脑补到你的表情!相信99%的人会说:可能吗?

唉?这还真可能!

湖南的刘先生就遇到了这事。刘先生居住的是老小区,设施比较老旧,电瓶车充电都是从自家阳台拉出长长的电线在楼下充电,小偷看上了刘先生楼下正在充电的电动车电瓶,结果在偷电瓶时意外身亡。小偷家属把刘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刘先生赔偿20万。最后经法院调解,刘先生赔偿5万元。

这件事情引发了很多人的议论。

从法理上讲,这应该是一起侵权责任纠纷。侵权就应该有侵权是事实,刘先生在自己家楼下充电侵权了吗?侵谁的权?小偷的吗?这不是小偷自己往侵权上撞的吗?如果小偷不去偷那不就不构成侵权了吗?《侵权责任法》第一条就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小偷这偷的行为本来就是违法的,是不是车主还要的保障小偷的人身安全?这不是助长了小偷的威风吗?

再谈调解,什么是调解?

民事案件,调解是审理过程中的一个必经程序。经历过庭审的人大多会知道调解的过程中法官的调解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这条规定,法院调解的结果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的结果。刘先生赔偿的五万元也是属于自愿。我们无需理论刘先生当时同意赔偿的心里。

谈一点个人看法:我认为法院的这种做法欠妥,如果我是刘先生的代理人,可能主张刘先生不同意调解,由法院判决。对刘先生而言,无缘无故赔偿5万元,在楼下给电动车充电是违反小区的管理规定,但是不侵小偷的权啊,法院判决的话,没有法律依据判决刘先生赔偿。

是你,你也会自愿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