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解一下“虐待罪”:把老婆整成植物人,判4年半

本文通过点评一个“虐待罪”的真实案例带大家了解一下这个罪名,并给那些正在遭受家暴、虐待的男人或女人们几点建议。


一、案情

案号:(2020)鲁1723刑初27号

1.2006年,王某(男,化名)与张某(女,化名)于结婚,婚后夫妻关系一般。

2.自2009年以来,王某经常酒后殴打虐待其妻子张某及其他家人。

3.证人证实:每个月打几次、每个星期打一次、也有每三四天打一次、用拳头打、拿长刀吓唬等

4.2018年9月9日,王某酒后再次指责、辱骂张某,张某绝望之下喝了敌敌畏,经抢救仍为“植物人”,鉴定为重伤一级。

5.2019年2月19日下午,王某在医院仍殴打“植物人”妻子张某,被报警

6.成武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王某虐待家庭成员,应当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认罪、认罚,应当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4到5年。

7.2020年4月26日,成武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二、@北京刘春辉律师 点评:

看到这个案子,我以为我生活在野蛮的原始社会!

1.本案虐待时间比较长,自2009年至2018年近10年的时间,王某一直在虐待妻子张某,这10年里张某不知道被殴打过多少次,实际上,这样的虐待不需要10年,几个月就足以在精神上击跨一个人。

2.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王某从未受到过法律的惩罚,如果在虐待的第一个月、第一年就能受到惩罚,也许就不会有这么悲惨的结局。刑法规定,不够严重的虐待是“告诉的才处理”,即你不去告他,国家是不会主动管的。

3.从亲人、邻居等证人作证看,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情况,但所有人又都很无奈,不得不任由虐待状态持续下去,直至最后出现了“人命”,才算是有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契机。

4.判决结果并没有我们想像的那么重,有人说都打成“植物人”了,不判个死刑也得判个无期吧。本案中,不是直接打成了“植物人”,而是妻子不堪忍受虐待喝农药造成的,根据刑法,虐待致重伤、死亡的,最多判7年,从这个角度讲,打别人和打老婆的法律后果可能是不太一样的。

5.不要再指责被害人指为什么不离婚、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要忍受这么多年了,拳头和刀子不是打在我们的脸,我们很难理解她的处境,只能同情。


三、建议

1.如果在家庭生活特别是婚姻生活中,遇到暴力、捆绑、不给饭吃、不给看病之类的虐待,千万不要认为对方是自己的亲人,就一忍再忍,要相信这样的事情只有0次和无数次,发生一次解决一次,直至彻底解决。

2.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相信法律,相信110。

3.女性不仅要经济独立,还要精神独立,不要过分依赖男性,做到随时可以离开渣男。

4.妇女儿童还可以寻求妇联等机构的帮助,男性就先离家出走吧。



四、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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