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官员被双开:非法持有毒品、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10月16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兰坪县原县长、原泸水县委书记李永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指出,李永平非法持有毒品。

与他人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李永平1962年8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他曾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先后担任怒江州兰坪县公安局副局长,兰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长,泸水县公安局局长,怒江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6年6月,李永平任怒江州泸水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07年7月,被任命为代县长,3个月后去代转正;2012年1月,担任怒江州泸水县委书记;4年后,2016年12月,任怒江州委政法委副书记;2017年12月履新怒江州委政法委调研员。

今年4月,李永平被查。此次双开通报指出其违纪违法的时间是在其担任泸水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兰坪县政府县长,泸水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

李永平的违纪问题还不少:

多次与他人进行串供和伪造证据,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调查;

由他人代为支付应由本人亲属支付的费用,长期借用管理对象的车辆归亲属使用,大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出让;

生活作风腐化,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非法持有毒品;

利用职务便利大肆索取和非法收受财物;

多次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