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五类案件”攻坚执行力度,江西法院启动专项执行行动

加大“五类案件”攻坚执行力度

全省法院启动“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



新法制报讯 卢日久 记者徐明报道:10月12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动员部署会,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葛晓燕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邹中华宣读了《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对此次专项执行行动的工作重点和具体安排进行了部署。

葛晓燕在讲话中指出,省高院决定自2020年9月下旬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省法院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高法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形势任务作出的一项重要安排;是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务实举措。全省法院要增强抓工作落实的主动性、创造性,在专项执行行动的总体要求下,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着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力,确保整体效果。

会议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推动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能力。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精准采取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不断完善已建立的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机制。同时,坚持依法公正执行,加大“五类案件”专项攻坚执行力度。坚持科技绿色执行,推进执行工作与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

此外,会议要求,要坚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专项执行行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全省法院要把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统筹协调,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切实解决实际困难。要结合队伍教育整顿,着力解决执行队伍中的“顽瘴痼疾”,坚决杜绝专项执行行动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执行领域司法腐败,以优良作风和铁的纪律确保专项执行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