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先行救助,5日内补齐手续"----汉中临时救助"提标、提速、提效"

近日,汉中市出台《临时救助工作规程》,按照"提标、提速、提效"的原则,将原来的最高救助标准8000元和镇办审批权2000元分别提高到12000元和5000元。

《规程》对于支出型救助对象按救助标准一次性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对于急难型救助对象最高救助标准不超过10000元;对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火灾、交通事故造成身体受到严重伤害住院的,对低保、低收入和未脱贫建档立卡家庭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的,按照60%的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最高不超过12000元;对支出型贫困家庭政策范围内的自负医疗费用超过10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的,按照30%的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规程》下放镇办审批权,优化简化审核手续,对急难情况救助金额超过小额救助标准的,镇(街办)启动紧急救助程序,及时召开党委或联席会议研究审批,实施“24小时内先行救助,5日内补齐有关手续"。

通过不断优化临时救助政策,加大救助力度,全市2019年同比上年救助人次增加74.6%,资金增加44%。2020年一季度实施临时救助10895人次,为助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有效防止已脱贫户等各类对象返贫致贫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