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切除了為何還會再復發?

腫瘤的治療,一直是醫學界亟待攻克的難題。腫瘤之難治,在於存在轉移或復發的風險。多數患者在經過手術、化療、放療等規範化治療後,腫瘤還會捲土重來。

那麼,什麼是腫瘤復發?為什麼腫瘤會復發?今天將為大家解答這兩個問題。

什麼是腫瘤復發?

腫瘤復發,可以簡單概括為:在經過治療,患者體內已經檢測不到腫瘤病灶存在的一段時間後,腫瘤又回來了。腫瘤復發分為局部復發,區域性復發以及遠處復發三種。

01 局部復發

局部復發是指腫瘤作為原發癌在相同的部位或其附近再次生長,比如右乳曾做了保乳術,之後在右乳又出現了腫瘤,這就是局部復發,即稱為乳內復發。

一般來說,局部復發並不會擴散到淋巴結或身體的其他部位。

02 區域復發

區域復發是指癌細胞突破了原發癌區域,出現在附近的淋巴結或組織中,如乳腺癌易出現腋下、內乳附近或鎖骨上。

局部和區域復發兩者常同時發生,稱為局部區域復發。此時癌細胞尚未轉移到身體更遠的部位。

03 遠處復發
遠處復發是指癌細胞已經轉移到身體內更遠的組織器官(通常是肺、肝、骨或腦),癌細胞在遠離原發部位的地方可以被檢查到,這種復發類型稱為遠處復發,也稱為轉移。

如果發生了遠處復發轉移,意味著其他組織器官也受到了影響。

腫瘤復發的位置取決於原來的腫瘤類型和疾病階段,某些腫瘤類型通常在特定區域復發。例如,有25%-65%的肺癌患者在疾病進程中會發展出現腦轉移。

當腫瘤出現遠處復發時,仍然要以原發病灶的部位進行命名。例如肺癌發生腦轉移,它仍叫肺癌,而不叫腦癌。

對於多數類型的腫瘤而言,局部復發和區域復發仍然可以經過治療(放療、化療、靶向治療等),縮小腫瘤病灶以及減緩腫瘤的發展,緩解疼痛和其他症狀,延長患者生命並提高生活質量。因此,早期應密切觀察、留意腫瘤復發的症狀或跡象。


腫瘤為什麼會復發?

腫瘤之所以會復發,原因之一是原來的治療並沒有完全清除所有癌細胞,留下的癌細胞重新長成新的腫瘤;也有可能是原先的癌細胞已經擴散到身體的其他部位,悄悄地生長成腫瘤。

抗腫瘤治療無法完全清除癌細胞

手術並不能把癌細胞全部清除,這些癌細胞或許已經脫離了原發部位,但由於太小而無法通過影像學檢測發現。

隨著時間的推移,直到這些微小的癌細胞群變得足夠龐大,才被檢測出來。這些癌細胞往往非常具有攻擊性——快速增長,迅速傳播。

所以在手術後通常會進行其他的輔助治療,包括化療,放療,激素治療或靶向治療,這些治療是在嘗試控制或殺死任何遺留的癌細胞,防止腫瘤復發。

遺憾的是,化療、靶向治療以及放療也並沒有辦法破壞所有的癌細胞,一段時間或治療停止後,癌細胞會重新開始生長,所以定期複查、早期干預就顯得極為重要。

化療藥物能夠殺死快速增殖的癌細胞,但對於休眠的癌細胞效果不佳。

靶向治療藥物通過特異性“靶向”某些可能幫助癌細胞生存和生長的位點來發揮作用,但“狡猾”的癌細胞會想辦法再尋找另外一條通路“逃過一劫”,繼續留在體內。

放療會使細胞內的DNA發生小的斷裂,這些斷裂會抑制癌細胞的生長和分裂,導致癌細胞的死亡。

癌細胞可能會對治療耐藥

有時,癌細胞會對腫瘤治療耐藥,這意味著化療或放療可能殺死了大部分癌細胞,但其中一些未受影響或影響很小的癌細胞會繼續存活。

基因突變也可以使癌細胞對於腫瘤治療藥物耐藥。如果腫瘤同時會對許多藥物產生耐藥性,就稱為多重耐藥。

如何應對腫瘤復發?

事實上,即使沒有任何跡象表明患者體內還存在癌細胞,也不能因此判定腫瘤已經治癒,而只能認為腫瘤緩解。

因為可能仍有一些癌細胞躲在患者體內,它們或是還沒有被發現,或是還沒有引起任何症狀,或者處於非活動狀態尚未增長。

為了防止腫瘤復發,患者可能需要長期輔助治療,如激素治療或靶向治療。同時,也可以在術後進行輔助的化療或放療,以徹底清除體內的微小殘留病灶。

如果在康復期間,出現任何不適的症狀,患者都需引起重視,必要時,要到醫院做檢查。

如果真的出現了腫瘤復發,患者也並不需要太過恐慌,現在治療腫瘤的手段眾多,只要和醫生攜手,一定可以再次戰勝頑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