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5月10日开学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开发园区工委和管委,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10号)的要求,现就2020年春季学期小学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全市小学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于2020年5月10日(星期日)开学(办理入学手续);5月1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落实开学防控要求

(一)加强开学前准备。各学校(幼儿园)幼儿园要参照《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工作的通知》(玉防指〔2020〕100号)要求,从方案准备、师生员工健康准备、学生心理健康准备、防控知识培训准备、校园防疫准备、防控物资准备、师生返校准备、应急处置准备等八个方面精心谋划,重点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要提醒学生家长“五一”假期尽量减少长途出行和外地旅游,不带儿童去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不聚集、不扎堆,减少感染风险。

(二)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36 号)要求,对学校(幼儿园)的境外返玉来玉人员、湖北省和武汉市返玉来玉人员、重点地区返玉来玉人员,严格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检测措施。各学校(幼儿园)要全面排查所有教职员工、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无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方可返校。

(三)加强传染病防控措施。卫健部门、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包括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复课证明查验、消毒隔离等,建立好台帐。同时,要加强流感、手足口病、水痘、感染性腹泻等学校常见传染病监测、排查、报告等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及时预测预警,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如遇到师生出现发热现象,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尤其是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启用(临时)隔离室,对该儿童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同时通知家长领返,带儿童去辖区内设有儿科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防护。

(四)加强校园日常管理。各学校(幼儿园)强化低年段学生卫生健康行为规范,提高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用餐等环节管控以及日常卫生习惯养成。要教会儿童正确的“七步”洗手方法,培养儿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加强网格化管理,以班级为最小活动单元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各类场所的通风换气,教室座位、床位按实际情况尽可能拉开距离,加大洗手设施配置。

(五)加强校车管理。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按照教职员工返校的要求加强校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校车上必须备有体温测量仪、口罩、免洗手消毒液、消毒剂、呕吐包和医疗废物专用袋等防护物资,校车行驶应开窗通风,做好学生安全防护,控制乘车学生数量,分散就坐,校车每次使用前都必须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进行清洁消毒。

三、落实联防联防责任

(一)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各县(市、区)、各学校(幼儿园)要细化学生上下学时间安排,实施错学段、错时段上下学,避免因家长在同一时间接送孩子造成人员集聚。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力量配备,做好重点学校(幼儿园)、重要交通路口上下学交通管控,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序。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店铺食品安全管理和流动摊贩整治工作。

(二)加大家校协作配合力度。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加强家长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家长把好家庭防控关,做好上学前学生体温自测和走读学生“两点一线”管理,织密家校协作防护网。

(三)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加大对民办学校(幼儿园)开学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制度建立到位、规范执行到位、疫情防控到位。

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