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四不摘”落实落细富源实行“挂牌督战+每月督查”

本报讯在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最后的紧要关头,富源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对全县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12个乡(镇、街道)、156个行政村和18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实行“挂牌督战+每月督查”,全面打扫战场,确保6月底前剩余的229户829名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以高质量的脱贫成果接受党和人民的检验。

啃下剩下的“硬骨头”,提升脱贫质效。该县推行主要领导挂帅督战、分管领导直接督战、条块结合协同督战,由所有县级领导、县直各相关单位、所有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帮扶干部进行挂牌督战、承包作战。

督战紧扣“两不愁三保障”,聚焦剩余贫困人口脱贫、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后续帮扶、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清零三个突出核心关键问题,重点督战六个方面的内容,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无劳动能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和后续帮扶措施落实情况,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扶贫成效考核以及各项“大排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履职情况。

为确保“四不摘”部署要求及各项挂牌督战措施落实落细,该县纪委监委牵头从县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6个督查工作组,从4月起,每月开展一次督查,着力解决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脱贫攻坚作风不实、工作不细,抓落地执行、监管问责不够到位,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县纪委监委专门成立脱贫攻坚综合协调组、监督执纪组,专门为全县脱贫攻坚大督查工作提供协调服务、“疏堵清障”等保障。

截至4月13日,第一轮“大督查”已对3个乡(镇、街道)、7个相关县直单位进行了督查,发现问题16个,已全部签字背书进行交接整改和处置。

“我们将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综合运用专项巡察、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和途径,全力做好脱贫攻坚的监督执纪工作。对作风不严不实、工作推进不力,拖全县后腿、影响全县形象的,将坚决抓典型、严处理、重追究,切实为全县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保驾护航。”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刘云超尹旭